上海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发展百家以上示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11项任务,旨在持续促进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更高质量、更强功能、更大规模的技术市场。
《行动方案》设定的工作目标是:到2023年,本市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技术转移能力明显提升,统一开放、功能完善、体制健全、平等高效的技术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金额超过3000亿元,科研机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超过300亿元,发展100家以上多模式、专业化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3—5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创新创业集聚区,汇聚3000名以上专业技术转移人才。
在昨天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市科委副主任陆敏介绍,上一轮(2017—2020)行动方案发布以来,上海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全要素,体系化推进制度保障、政策供给、能力提升和生态优化。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在政策制度设计上日渐完善成型,但在一线人员实际操作层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法规文件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不利于成果转化,导致不敢为;成果管理和转化服务能力比较弱,导致无力为;技术市场生态还不健全,导致不便为等。
针对这些问题,《行动方案》提出了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运用能力、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等4个方面的11项任务,融入了成果转化全要素。
面向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趋势、新阶段,《行动方案》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丰富成果转化主体,除了高校院所,也将国企和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市科委创新服务处解释,《行动方案》强调国企体制机制改革,包括推动国企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为了给国企领导“松绑”,《行动方案》指出:“对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勤勉尽职、未谋取非法利益的,出现符合容错情形和条件且属于容错清单的行为,不做负面评价或进行减责、免责。”《行动方案》还新增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成果转化要求,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医学领域成果转化的路径机制与服务模式。
二是提出“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与上一轮3年行动方案相比,此次《行动方案》增加了对交易场所的支持,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健全技术交易制度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并鼓励各类技术市场要素进场交易。
三是强调科技成果概念验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行动方案》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筹资设立概念验证基金,试点建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引导资金,鼓励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投资早期科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