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家灌污水砍树赔9万 检察院介入调解彰显情怀

2021-02-24 09:27:56 作者:丁慎毅 来源:东方网 选稿:桑怡

一棵种在住宅外墙边的香樟树,经过十余年生长,缠绕了地底的管线,每逢雨季,房屋内便会发生漏水和污水倒灌,业主王某某多次向物业和居委会反映情况,但始终没有给出解决方案。王某某无奈擅自砍伐后,却被处以树木补偿标准五倍罚款,共计90310元。(2月23日东方网)

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对未事先取得相应砍伐手续的树木砍伐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具有合法性,依法处罚,没有任何问题。一般来说,遇到这种情况,执法部门会建议当事人行政复议,而结果可能是认定执法行为没有问题。

但是,浦东检察院了解到,因住宅规划之初未合理设计种绿,香樟树经过十余年的生长,根系缠绕了地底的管线,每逢雨季,王某某房屋内便发生漏水和污水倒灌。王某某无法自行移植树木,在砍伐树木之前已多次向物业、居委会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浦东检察院建议,在王某某已经履行处罚决定缴款义务的情况下,可由责任主体物业公司自愿对其作出一定的经济补偿,也作为物业公司承担其过错的变通方式。另由王某某及时在小区内补种一棵同类型树木。建议得到复议机关认同,各方均予以接受。

生活中,总有这样类似的事情。老百姓不是不懂法,不是不讲理,而是单位或别人有错在先,自己多次诉求又得不到解决,在近乎绝望的情况下,才不得不出此下策。如果相关部门单纯依法就事说事,虽然老百姓被强制只能口服心不服,但很容易伤了老百姓的心,也影响到政府公信力。如果遇到不够理性的人,甚至很可能因此以生命作赌注报复社会,这反而造成事情的多输。

检察院从“让人民生活更美好”这一宗旨出发,在保证法律公平的前提下,兼顾老百姓的“朴素正义观”,融入更多以人为本的情怀。这样的做法值得称赞。

传统文化中,人们将情理作为“法之本原”。流传于今的成语或熟语“合理合法”、“合情合理合法”,都标示着情理与法的相互联系;“合理的不合法”,则昭示着情理与法的相互排斥。白纸黑字上是理性的法律,人心温暖是感性的人情,面对法与情的冲突,我们究竟该如何抉择?就要以人为本。法律的背后有一个大写的“人”字,失去了人文关怀精神,法律也将瞬间失去存在意义。

当然,人性化的人文情怀不一定要等到上了法庭,预防老百姓在法与情上受煎熬,就要完善矛盾调解机制。不少地方都建立起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矛盾纠纷化解联合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服务。上海更是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方面运行起“智慧调解平台”,一方面16个区挂牌成立了“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线上线下矛盾纠纷,可以一站式化解。此次浦东检察院介入这一砍树纠纷,也是得益于这一大调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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