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评丨“无房家庭”购房优先是“房住不炒”应有之义

2021-01-22 11:58:06 作者:徐林生 来源:东方网 选稿:魏政

1月21日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市财政局等七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自1月22日起实施。(1月22日东方网)

上述《意见》指出,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对夫妻离异后双方购房资格、增值税征免年限、差别化信贷政策、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等方面,收紧政策,提高购房门槛,抑制投资炒房需求。与此同时,《意见》明确规定,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制度,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值得关注。

近年来,全国房地产市场分化明显,三四线城市楼市低迷,房价下跌或滞涨成主基调;一线城市楼市却持续火爆。由于新房售价受政府备案价限制,一些城市的新房售价明显低于二手房价格,出现新房与二手房价格倒挂现象。

调控层层加码,限购政策“补丁”纷纷出台,这些政策针对各地存在的捂盘惜售、收取“茶水费”、不公示开盘房源、全款购房优先等销售乱象,能起到明显抑制作用。

但是,相对于其他购房者,无房家庭的需求显得更为迫切也更合理,不能把他们与有房者甚至炒房客混为一谈。

因此,让“无房家庭”享有优先购房权,尽量满足他们的刚性需求,这是“房住不炒”应有之义。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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