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买保险“首月0元”别玩坏了互联网思维

2020-12-21 09:57:36 作者:丁慎毅 来源:东方网 选稿:桑怡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8日发布《关于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的通报》。《通报》称,检查发现,上述机构在宣传销售短期健康险产品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实宣传(实际是将首月保费均摊至后期保费),或首月多收保费等问题。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事实上,曾采用上述方式促销保险的互联网平台、保险公司绝不止上述几家,只要在搜索引擎上搜索“保险首月0元”即可搜出大量相关内容。“首月0元”、“首月0.1元”、“会员日补贴”、“限时特惠、首月立减**元”……听起来是不是有一种熟悉的味道?确实这和商家虚假打折的套路基本差不多。一些商家是“先涨价后降价”,而一些保险机构则是将全年应交保费均摊至后11个月,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保险法》中“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欺骗投保人”等相关规定。

“首月0元”这种促销方式,在减轻用户心理负担,提高转化率方面的效果确实容易立竿见影,但也容易给用户留下心理阴影。由于这些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描述比较简单,而保险产品本身又比较复杂,因此很容易造成销售误导的问题,难免让人有“上当受骗”的感觉。由于用户可能因“首月0元”而产生购买冲动,用户或者没有详细查看健康告知,投保了实际上并不能投保的保险产品,一旦发生理赔,却因没有如实告知而被拒赔。或者一旦中途发现不合适,或者后续交费额度的提升超出预期,就容易选择退保,用户不满,保险机构也会因此导致用户流失。

自2013年,迎来所谓“互联网保险元年”开始,保险业就一直在试图将所谓互联网思维代入保险行业,以这种方式进行产品、服务乃至模式的创新。互联网思维在推动保险业创新方面也确实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当企业感到保险产品出现“内卷”的时候,便失去了初心,打起了违规的擦边球。

大数据、零距离、趋透明、慧分享、便操作、惠众生是互联网思维的六大特征。互联网商业模式必然是建立在平等、开放基础之上的用户至上和体验为王。现在一些互联网企业,以体验为王为噱头,玩得却是忽悠用户,利润至上的把式。

消费者真实支付的保费,比如“首月0元”、“首月0.1元”、“会员日补贴”、“限时特惠、首月立减**元”,其对应到保险合同中,应该明确平台提供了垫付或者融资服务,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

针对“先涨价后降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要求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银保监会强调,安心财险、轻松保经纪、津投经纪、保多多经纪等保险机构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基本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希望此次能起到杀鸡儆猴的震慑作用,像“先涨价后降价”必然受到处罚那样,让互联网保险机构认识到玩套路并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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