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北京的航班上,又见“霸座”者!这次,警方果断出手了

2020-11-30 10:15:44 作者:邵阳、蒋心予 来源:东方网 选稿:朱燕亮

“霸座”现象层出不穷

从“霸座男”到“霸座女”

最近

“霸座者联盟”再添新成员

竟然有人在飞机上霸座……

前不久

在一架上海飞往北京的航班上

一名男子未对号入座

且不听机组人员劝解

占用其他的座位15分钟

以下视频来源于法治进行时

据视频显示,11月13日晚上9点40分,一架由上海飞往北京的航班刚刚起飞,机上的一名男子突然起身换座,坐到了一处无人的座位上,机组人员上前劝解后,男子才不情愿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可没过多久,男子又开始换座了。

面对机组人员的劝解,这名男子索性闭上眼睛装睡,机组人员来劝了他三次,可男子就是赖在不属于他的座位上不走。

机组人员告知这名旅客,现在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航空公司规定飞行中旅客不得随意更换座位,可男子不予理会,执意不肯回到自己的座位。

最终,机组人员通知机长,并联系机场警方。

直到飞机落地,男子都未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此时首都机场公安局东航站区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现场。

这名旅客姓张,他一直在抱怨乘务员服务差,明明有空着的座位却不让他坐,要对他们进行投诉。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民警决定先将张某带回所内。

原来,张某在乘机前和朋友聚会喝了不少酒,在乘坐航班时想坐在更舒服的位置上,便私自换了座位。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某因扰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机场警方处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遇到“霸座”一族怎么办?

张某这是霸占无人坐的空位

此前东东也曾报道过多起占用他人座位

导致他人无法对号入座的事件

遇到“霸座”行为我们除了深感无奈

就真的毫无办法了吗?

别急

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

对此问题予以回应:

霸座行为既违约又侵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民法典》涵盖了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出行。

1、警察蜀黍来“撑腰”

在民法典未颁布之前,“霸座”行为是被纳入治安管理处罚的范畴来加以规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由行政机关对行为人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或拘留。所以,遇到“霸座”不要犹豫,请立即报警。

2、民法典来做“后盾”

民法典明确了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否则不仅违反了与客运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也侵害了对应座位持票旅客对座位的使用权。所以,遇到“霸座”我们可以起诉客运公司追究其违约责任,以此来倒逼客运公司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惩治“霸座”行为。当然,我们也可以直接起诉“霸座者”追究其侵权责任。

3、征信系统来“护航”

国家发改委、中国铁路总公司、民航局等均以发布文件的形式,将包括“霸座”在内的扰乱运输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纳入征信体系,限制其乘坐火车、高铁和飞机。所以,遇到“霸座”要及时向客运公司反映,督促其将“霸座者”纳入征信体系。

值得指出的是,民法典对“霸座”行为的规定,并不排除行政机关对“霸座”行为通过罚款、拘留等行政手段予以处置的权力。什么意思?意思就是——“治霸”三招可以多管齐下同时使用哦!

法官说

民法典将“霸座”行为由原来的宏观道德谴责上升至了具体法律规定,“霸座”便不再是占便宜的小事,而是可能影响正常生活的大事,“霸座者”可能因为一时“豪横”行为被处以行政警告、罚款或拘留,还可能因此被纳入征信系统而被限制乘车乘机,甚至可能被追究违约和侵权的法律责任,“霸座”的不良记录可能会终生跟随。法官在此呼吁大家,自律自觉,遵纪守法,传播文明最强音,弘扬社会正能量,文明出行,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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