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急救知识进课堂入考核恰到好处

2020-10-14 10:34:41 作者:丁慎毅 来源:东方网 选稿:桑怡

教育部近日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670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将心肺复苏和急救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将急救知识纳入基础教育相关课程。其中,将心肺复苏、创伤救护等院前急救技能作为大学生健康教育重要内容,明确规定要树立安全避险意识,掌握常见突发事件和伤害的应急处置方法,提高自救与互救能力。(10月12日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对2003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4.0%的受访者对成年人脉搏、呼吸、血压正常数值不够了解,84.0%的受访者无法独立完成“徒手心肺复苏术”等急救措施,65.7%的受访者认为学校缺少相关课程或主题教育。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公民在急救知识普及方面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美国施救普及率高达85%、法国为40%、新加坡为30%,但中国的普及率还不到5%。由于只有很少人懂得急救常识,如果在路上有人突然跌倒,很多人就可能陷入两难境地。

急救知识进课堂,切中素质教育和全民健康痛点,和其他内容的素质教育相比,这是一个多赢的举措。它有利于保护学生安全,提升学生敬畏生命的意识,节约医疗资源,让家庭幸福有更多获得感。

有数据显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大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大中专、中小学生由于生活经验不足,处理意外伤害事件的能力有限,使得他们在遇到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时经常会手足无措,从而错失很多自救或施救于人的良机,而使事故向恶性方向发展下去。而一些地方对急救知识进课堂的探索,比如,早在2016年,义乌市红十字会联合民间公益组织编著的《义乌市中小学生应急救护教材》在义乌各中小学投入教学,作为学生期末考试内容,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教育部明确将心肺复苏和急救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可谓恰到好处。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说还有一个普法、观察消化的过程,比如,今年8月14日,成都中医大两女学生跪地救人无效后,却遭到网友的恶搞吐槽:“次日男子家属把两名学生告上法庭,原因是两个女生没有行医资格证,这剧情怎么样。”但男子的家属站出来向她们当面致谢,表示:“人走了,但必须要感恩。”学校更是回应,拟于新生开学典礼授予两名同学校长特别奖。那么,这条规定又被纳入了明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这就彻底解除了紧急救助的后顾之忧。

此次教育部安排从大学生做起,一是大学生户外时间要多于中学生,二是大学生属于完全民事能力行为人,更具备急救条件,也可以先给中小学生做出一个示范。

所以,教育部明确把学生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纳入考试内容的掌握程度和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和升学的重要指标。此外,结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在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学、地理、化学等学科融入了急救知识相关内容。这种区别对待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应变判断、综合评估及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综合素质,在救治患者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让学生急救知识“有一手”,关键还是在能力上会援手,这就要求从知识培训转为能力培养。

在加强知识普及的同时,要通过将急救教育与人际沟通、心理健康培训等内容相融合,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通过设立急救自救体验教育基地等方法,让学生亲身体验常用急救的各项操作技能,增强学生的急救心理素质,使他们在活动中锻炼实际处置能力。

其次,授课内容要与时俱进。采用多种授课形式、情景模拟考核方式,确保学生掌握丰富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比如,通过VR技术建立虚拟场景,使学生在“身临其境”中提高灾难逃生与自救和互救能力。同时,让更多的一线急诊医师走进课堂,与学生分享他们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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