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椰树集团致歉:用词不当,部分条款违反合同法

2020-08-21 11:10:38 作者:贾天荣 来源:东方网·纵相新闻 选稿:贾天荣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贾天荣

近日,椰树集团一则"要求应聘者抵押房产、终身服务"的招聘启事引发热议,8月20日,椰树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就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部分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事,向社会大众致歉。

8月19日,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海南直聘"上,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为"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生。文中显示,总经理有百万年薪、有别墅奖、有分红股奖、有海景房奖……

引人注目的是"招生条件":应征者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据悉,该公司要求以房产作抵押,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另外,椰树集团要求应征者承诺做到"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

招聘启事引起热议,不少网友质疑,企业不该用强征房产的形式招聘员工,这与"卖身契"无异,且违反了劳动法。此外,文中"顾事业不顾家"的说法,也让不少人直言:"连家都不顾,能顾好事业吗?"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前,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负责人也表示,椰树集团此次发布的招聘信息,部分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责成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椰树集团加强政策和法律宣传培训,督促其合法招聘、依法用工。

该负责人还表示,企业在招聘时,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设定招聘条件,确保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0日,椰树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就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部分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事致歉。

椰树集团在致歉声明中称,本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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