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冒充商务厅副厅长诈骗,得手200万后获刑11年

2020-08-11 12:43:39 作者:陈浩洲 来源:纵相新闻 选稿:周安娜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陈浩洲

陕西一无业男子冒充省商务厅副厅长实施诈骗,谎称帮忙介绍建筑工程项目,在得手200万后获刑11年。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倪维滨诈骗罪二审刑事裁定书》,公布了倪维滨诈骗案细节。

二审裁定书显示,现年63岁的倪维滨系高中文化,无业,居住在陕西西安。2017年3月,被害人王某甲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倪维滨。

因倪维滨在公共场合接受他人对其陕西省商务厅副厅长身份的称谓,并以此身份进行社会交往,王某甲误以为倪维滨确系陕西省商务厅副厅长,可以给自己介绍建筑工程项目。

倪维滨对王某甲谎称其认识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义光,并称通过其关系,可以让王某甲承接陕西建工集团负责建设的西安市长安区某镇省女子监狱项目的部分工程。

2017年4月,倪维滨将自己的个人银行账号提供给王某甲,以跑工程活动费的名义,收取王某甲200万元人民币。此后,他编造公务繁忙、从事重要工作等假象,继续欺骗王某甲。

发现倪维滨所称联系工程项目一事并不存在后,王某甲便向其讨要以上200万元。在王某甲的一再催要下,倪维滨退还了100万元,剩余100万元则被他用来炒股和消费。

2018年7月,倪维滨因涉嫌犯招摇撞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不久即被依法逮捕。

2019年12月19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倪维滨诈骗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倪维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为他人联系工程项目需要活动费用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一审宣判后,倪维滨不服并提出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2020年7月10日,西安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