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餐车来了!运营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8月起试行

2020-08-07 15:02:34 作者:程琦 来源:东方网 选稿:叶页

东方网记者程琦8月7日报道:元气满满的一天从一顿热气腾腾、营养健康的早餐开始,为了让老百姓吃上便利、可口、丰富的早餐,上海迎来早餐工程升级版,一批早餐流动餐车讲陆续登陆上海的大街小巷。为了促进这种早餐服务模式的新发展,规范流动餐车的经营行为,东方网记者获悉,与之配套的《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试行)》也已出台,并从2020年8月起实施。

经营主体需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中指出,申城鼓励发挥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流动餐车建设,对在早餐网点薄弱地区设置流动餐车的,给予重点支持。而本市流动餐车的设置和管理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属地管理、有序监管的原则。

管理办法还对流动餐车的经营主体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其中就包括相应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相应的食品安全追溯、食品加工配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管理、餐车停放清洗等经营管理制度,能供应品种丰富、营养健康的食品。

同时,上海还将鼓励流动餐车经营主体开展品牌化经营,支持拥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的企业从事流动餐车经营。

餐车本身要先“达标”

而餐车本身也需要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本市机动车现行排放标准要求,并做到驾驶区与加工售卖区隔离,有独立的净水污水存储、排放系统,配备垃圾分类存储区以及相应的设施设备等。

其中,流动餐车运营需满足“四定四统一”,在运营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指出,流动餐车的经营主体需满足“四定四统一”的要求,其中包括:

定主体:流动餐车经营主体应当是《流动餐车经营公示卡》上写明的经营主体;

定地点:流动餐车应当在划定的经营点,从事经营活动;

定时间:流动餐车应当在早上、中午、晚上规定的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定经营范围:流动餐车应当按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食品经营业务;

统一配送:流动餐车实行食材等统一配送,并做到食品及原料可追溯;

统一形象:流动餐车进行统一的外观设计,工作人员穿着统一工作服;

统一管理:对流动餐车的经营品种、车辆停放、餐厨垃圾处理、人员培训等实行统一管理;

统一标识:流动餐车可在车体表面(车窗除外)采用喷涂、粘贴的方式设置全市统一的上海早餐标识以及本单位名称、标识、自身产品宣传等信息的户外广告,但不得设置非本单位的经营性户外广告;

此外,餐车还需悬挂《流动餐车经营公示卡》,经营活动中产生油烟的应采取净化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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