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犬只植入芯片,流浪犬管理有了技术保障

2020-07-28 09:28:19 作者:王红峰 来源:东方网 选稿:王永娟

近日,话题#深圳犬只未植入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冲上热搜,引发众多网友讨论。《深圳市犬只电子标签植入管理规定(试行)》显示,深圳将9月底之前设为警示期,督促犬主主动为犬只注射电子芯片;10月份开始,犬只未植入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7月27日 中新网)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发声:狗成患,人之过。那些出没于街道的流浪狗,有野生的,更多的则是被人遗弃的。而犬只植入芯片,则为治理流浪犬提供了技术保障。

近年来,我国兴起了养宠物热,其中最为流行的恐怕就是养犬了。在中国,汪星人的数量已达1.3亿,中国也由此成为“世界第一汪星人大国”。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能感觉到犬只扰民的存在——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中犬只横行无忌的身影和随意便溺的痕迹;楼道里熏人的气味和狗毛;夜半把你惊醒的犬吠声;少数养犬人出门遛狗未束犬链,给怕狗之人带来极大的心理恐惧,以及时常见诸报端的恶犬伤人新闻。据统计,中国狂犬疫苗使用量达每年1500万人份。

养犬需要讲公德,严自律。作为人类的朋友,犬只是无辜的,需要提醒和规劝的是少数缺乏社会公德的犬主人。不让犬只扰乱他人的生活、威胁他人的安康、影响公共的环境等,应是起码的公德。况且,狂犬病是世界上病死率最高的疾病之一,死亡率几乎为100%。全球每年大约有5万多人死于狂犬病。中国的发病例数排世界第二。无论从防疫和卫生,还是安全考虑,养犬必须去挂牌登记,给狗注射狂犬疫苗;出门遛狗,必须拴住犬只。很可能,你眼里的“宝贝狗”,在他人眼中就是“恶犬”“夺命犬”。

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而犬只伤人的情况多发生在流浪犬身上,即使有关部门捕获犬只,也难以查清主人是谁,更不用说追责了。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只必须植入芯片,犬只未植入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这既可以照顾到城市居民养犬的权利,也能通过对“扰民”等行为的举报,对养狗人进行义务上的约束,更有利于对违法遗弃、让宠物无家可归的养狗人进行法律追究,从而促进犬只与犬主、犬只与社区居民和谐相处。笔者认为:各地可以向深圳等地学习,用法治管住犬主人、用科技管住“汪星人”,引导市民共同遵守“不可以养烈性犬,出门带狗绳,随时清理狗便”等文明养犬“规则”。

文明守法养犬,方能善养有益,方能邻里和谐,方能社会稳定。作为犬只的主人,你是否遵守社会公德了,给狗登记了,给狗打针挂牌了,你出门遛狗拴着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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