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反家暴尤须打破沉默
实习生马清怡 茅燕楠 记者 李易
近日,"女子不堪丈夫家暴跳楼致残,事发一年没能离成婚"一事引发广泛关注。24日晚,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法院通报:
有关刘女士起诉离婚案,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法庭不再进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
遇到家暴该怎么办?
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在中国妇女报(全国妇联机关报)微博下,也明确了遇到家暴时正确的处理方式:
此案中刘女士有案发现场监控视频记录,有医院的手术记录,有公安机关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窦某家暴的事实认定无疑。
《光明日报》发表时评文章《不堪家暴跳楼仍离不了婚,问题出在哪里》,"在刘女士身心都受到重创的情况下,从速审结这起离婚诉讼,才是最尊重事实、最符合法律精神,也最能彰显正义的做法。"
2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写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明确规定了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都属于家暴的类型。
去年,全国妇联权益部协调员方玉珠在接受采访时说,"从我们收到的信笺,投诉电话及我们在网上调查的结果来看,有约20%的家庭存在侵害人身权的家庭暴力,较去年的33%略有好转,但形势仍不容乐观。"
据2019年世界卫生组织数据,全球范围内,35%的女性曾在亲密关系中遭遇身体暴力或性暴力。
40%的受害者会肢体受伤,但60%选择沉默
2013年,我国首个性别暴力和男性气质定量研究报告正式发布,结果显示每2个受访男性中就有1人承认,对亲密伴侣实施过肢体暴力和/或性暴力。
在遭受了伴侣肢体暴力的女性中,40%的人会肢体受伤。而在受伤的女性中群体中,有24%因受伤而接受治疗或住院,13%要向单位请假,11%因此卧床休息。
但在所有曾遭受伴侣肢体暴力的女性中,60%的人没有向家庭、警察或医疗机构寻求过任何帮助。
在受暴后选择寻求帮助的群体中,36.8%会向家人寻求帮助,10%寻求医生帮助,只有6.6%的女性会报警求助。
不幸的是,调查结果显示家人多是"家丑不可外扬"等不支持受害人合理维权的回应,警察也多"劝和不劝分"要受害女性与伴侣和解。
另有一项统计了从2014年到2016年全国法院公布的一审涉及家暴内容的94571份离婚判决文书的研究显示,在寻求第三方帮助的途径上,报警的案例只有8989件,报警率只有9.5%;在家暴行为的举证上,仅有16632件案件有相关举证,举证率只有17.59%。
30.5%受害人认为求助无用
根据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与网易女性频道对1858名受访者的调查,受害人没有选择求助的原因有以下几点:30.5%认为求助无用;27.3%害怕家丑外扬;16.3%为了自己和孩子的生存选择忍受;14.4%的认为自己也有错;11.4%的人怕激怒对方,从而打得更加厉害;以及还有不少人认为"家暴是个人隐私"、"认错后对方不会再犯"。
即使是痛定思痛,下定决心离婚的受害女性仍然有可能面对二次伤害。此案中刘女士被家暴后一年仍未能成功离婚,就不得不在煎熬中同时面对内心的恐惧,以及因摆脱恐惧而不能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