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新就业 丨不准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不能总就事论事

2020-06-30 09:12:41 作者:丁慎毅 来源:东方网 选稿:郁婷苈

教育部有关司局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全面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毕业生可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板块,核实高校填报的本人毕业去向。此外,通知要求各高校:①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②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③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④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事实上,早在2016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就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阶段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务必做到这“四不准”。当年12月,教育部再强调“四不准”。之后,年年都强调,但从社会反映来看,似乎成效不大。教育部每强调一次,高校就有一次喜人的就业率成绩。但每年媒体报道的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的新闻并不少,但就是没有见哪个学校被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被实行“一票否决”。

就业率低会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生存。就业率低的专业招生规模要下调,相关的生均补贴、经费也会受影响,会面临停招。甚至一些省市还对就业率低的学校有问责机制,追究培养质量。所以高校是绝对不能让就业率低的。在“四不准”面前,学校各有各的办法。比如,老师唱苦情戏,让学生冲动型“被自愿”。有的学校说是不强迫,但是签了可以有1到10个学分不等,尤其那些学分不够的学生,似乎抵不住这种诱惑。所以,只要毕业前考核就业率,就难以杜绝造假。

从一方面来说,学生不就业也是学生的正当权利。比如,考公考编要应届生身份,只要签了第三方,这就是个麻烦事。另一方面,如果不签协议,第一年找不到工作或不找工作,社会上很多单位招聘往届生,往往要求必须有一年就业经历,不提前签一个协议,到时候就没办法。而从根本上来说,毕业前签了协议,但学生并不去报到,或者说因各种原因几个月或半年就失业,这样的就业率也没多大意义。

所以,不准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能总就事论事。一是每一次强调的时候,同时公布举报渠道举报办法,同时公布一年来哪些学校造假,哪些学校和当事人被处分,给人以信心。二是不管是考公考编还是企业招聘,都不再要求必须是应届生。所谓“不拘一格降人才”,应届生就比往届生更是人才?三是引入新的评估方,利用大数据和统计手段在应届大学生中开展抽样调查,考核半年后的就业率。并对就业率在不同地区不同层次高校中人才培养的不同目标和多样化从业格局给予不同的指标,同时,把高层次人才率引入进来,作为对就业率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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