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项目可免于办理环评手续 临港新片区2.0版环评制度7月起实施

2020-06-04 13:46:00 作者:郭剑烽 来源:新民晚报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市生态环境局今天上午宣布,《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环境管理的若干意见》将于7月1日起实施,临港新片区2.0版环评制度即将启用。《若干意见》实施后,临港新片区范围内约60%的项目可免于办理环评手续,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时间将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办事流程更加高效、便捷,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图说:新闻发布会。郭剑烽 摄

据介绍,制定《若干意见》一方面是助力临港新片区高质量绿色发展,共同擦亮临港新片区这张名片;另一方面则是充分运用临港新片区试验田的功能,进行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形成全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环境管理制度。

本次改革,是以环评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在去年全市环评改革的基础上,在临港新片区探索2.0版环评制度改革,具体举措包括源头减量,两证合一,优化管理,提升服务,分类监管五个方面。

源头减量——减的是办理环评手续的量。首先对原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并要求备案的项目,全部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其次对生产制造、电子通信(电子设备的组装、测试)、社会服务(学校、展览、批发零售市场)、城市基建(标准厂房、区域内道路)等行业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部分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对于豁免环评的项目,建设单位无需编制环评文件,也无需办理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

两证合一——对新建项目实施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建设单位在办理环评审批的同时,可以同步申领排污许可证,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管理新模式。

优化管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环境管理优化。一是简化环评审批流程。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形式简化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采取告知承诺管理,实行即来即办。二是简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单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新增排放总量在0.5吨/年以下(含0.5吨/年)的,免于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三是优化环评公众参与。在环评文件的编制和审批阶段,各开展一次为期5个工作日的环评文件公示信息发布,征求公众意见。

提升服务——提升的是政府服务。将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列入国家、市重大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文件公示、技术评估和环评审批并联开展。环评技术评估时限和环评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分别压缩一半。实行环评受理“容缺后补”机制,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的申请材料的,可以在环评受理阶段“容缺”受理;大力推进环境数据共享。在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内,具体建设项目可以共享规划环评相关监测数据;制定相关行业环保守则。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帮助和指导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四是支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

分类监管——探索环境分类监管模式。对生态环境信用良好的单位,加强指导和服务,减少环境监管和执法的频次;对环境信用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的频次。

图说:上海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据介绍,《若干意见》制定过程中,市生态环境部门充分贯彻“抓环保、促发展,管发展,管环保”的理念,在支持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对临港新片区的环境管理提出要求,要求临港新片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加强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扩大区域环境容量,在做好产业发展的同时,守好生态环境质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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