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家庭监护不当致困的儿童纳入“保护圈”

2020-05-31 20:13:34 作者:熊芳雨 来源:东方网 选稿:王珂然

东方网记者熊芳雨5月31日报道:“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上海市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将通过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和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和教育救助等渠道,进一步加强针对困境儿童的保障,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

因家庭监护不当导致陷入困境”的儿童纳入保护范围

记者看到,《通知》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发放基本生活费,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据悉,自2018年起,上海已在国内率先建立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发放1800元基本生活费。次年,上海又将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00元。

在保障群体范围上,上海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不仅覆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还拓展增加了“因家庭监护不当导致陷入困境”的儿童群体。

在加强医疗和康复保障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区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做好将本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的衔接工作。

记者注意到,相关《通知》还明确,将本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参照本市低保家庭成员给予医疗救助,不再核定其监护人家庭实际经济收入。

在完善教育资助和教育救助方面,《通知》明确,本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等4个阶段,均参照孤儿标准享受教育资助。同时,要对残疾的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做好教育安置;对就读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的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开展结对帮扶和慈善救助。

有能力抚养而拒不抚养的父母可依法追索抚养费

《通知》还要求,加强针对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

在督促落实监护责任方面,要求各区相关部门或单位要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公检法等部门要依法打击监护侵害、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以及其他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该《通知》同时强调,对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而拒不抚养的父母,民政部门可依法追索抚养费。

在强化安全保护机制落实方面,明确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操作规程,开通热线受理平台,建立“一口受理、协同处置”安全保护工作模式。

在加强日常关爱服务方面,明确要求必须着重从家庭探访、临时救助、控辍保学和法律援助等多方面入手,同时注重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提升关爱服务能力。

此外,《通知》还要求健全针对困境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设施载体,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两类机构。

上海所有街道、乡镇要配备“儿童督导员”

在加强针对困境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的基层工作队伍建设上,《通知》主要抓好两类队伍的建设。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关工作。

一是全市所有街道、乡镇要配备“儿童督导员”,居村委要配备“儿童主任”,负责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目前,本市已有儿童督导员267人,儿童主任6271人。

二是要积极培育建立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队伍,发展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队伍,鼓励支持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通过培训等方式掌握儿童福利社会工作专业能力,成为专业的儿童福利社会工作者,把儿童福利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困境儿童保障的有力抓手。

三是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将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未成年人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和心理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

据悉,《通知》由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13个部门发出,相关要求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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