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埋儿奉母”是愚孝,“活埋老母”呢?

2020-05-08 11:34:18 作者:万阕歌 来源:东方网

昨日,有网传消息称,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一名男子将79岁高龄、瘫痪在床的母亲“活埋”。陕西省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述内容属实。(5月7日《海南特区报》)

据悉,靖边县公安局新庄派出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并将嫌疑人马某传唤到案突击审讯。据马某交代:其将瘫痪在床的母亲王某埋至靖边县城南万亩林一处废弃墓坑内。民警立即对该墓坑进行挖掘,成功将墓坑内仍有生命体征的受害人王某救出,并立即送医院进行救治。目前,受害人王某生命体征平稳,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幸亏侦破及时,救了老人一命,同时也减轻了马某“活埋老母”行为的后果严重性。然而,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道德层面,“活埋老母”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马某必将为此付出代价,并受到惩罚。

有人说,“活埋老母”折射出子女长期照顾有病老人的困顿,因此通过此事,各方需要从完善赡养老人工作体系等方面进行反思。笔者倒是觉得,我们更应该从道德及孝道的角度来讨论此事,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与思考。

养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之光荣传统,也是我们做儿女的应尽义务和责任。从古至今,流传着许多孝敬老人的故事,诸如刘谨寻父万里行、花木兰替父从军、黄家瑞割股医母、沈起弃官侍父疾等,就连《水浒传》中落草为寇的莽汉子李逵,也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毅然回家背母亲上梁山“过过好日子”。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很严重的反面现象,令人寒心。君不见,时有老人无奈之下走上法庭,靠法律讨回公道,获得子女的赡养费。有些农村老人甚至不堪子女虐待寻死自尽,好不凄惨。至于兄弟几个为讨清闲而把老人当皮球踢来踢去的现象,更是比比皆是,时有所闻。

是的,老人反应迟钝、动作缓慢、行为拖拉,尤其是长年生病,一举一动都要人操心,留在身边确实很麻烦。但这是人的生命规律,谁都会走向衰老,依靠别人帮助度过晚年,就像婴儿要靠父母扶养才能健康成长一样。那些不尊敬老人甚至不赡养老人的人,不知有没有往长远想想,等自己老了咋办?指不指望自己的子女照顾自己?这位马某,只因老母亲瘫痪在床,便狠心将其活埋,良心何在?道义何在?法律意识又何在?

古代一个叫郭巨的穷人,为了节省口粮供养老母亲,决定埋掉方才三岁的儿子。他的理由是,“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儿子可以再生,母亲如果没有了是不能复有的!这就是“二十四孝图”中的一个故事——“埋儿奉母”。只是,按今天的眼光来看,“埋儿奉母”属于愚孝,不值得颂扬,更不能提倡。但不管怎么说,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儿女孝敬父母的必须性,或者说道义性。而马某“活埋老母”,又属于什么性质呢?除了自私及枉法,还能有别的解释吗?

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这表明,孝道是儒家的行为规范。其实从一定意义上说,孝道也是古今中国人的行为规范。而现实中,长期坚守孝道,默默照顾生病老人的儿女“孝星”也比比皆是。他们,将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继承和发扬光大,推动社会尊老爱老养老行为蔚然成风,与“活埋老母”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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