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放宽救助申请者户籍地限制 流动人口感染“新冠肺炎”也可获临时救助

2020-02-14 15:27:41 作者:陈思众、曹磊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记者陈思众、曹磊2月14日报道:今天14:00,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介绍,截至今天,全市18.4万困难群众(家庭)、672名集中安置的生活无着人员中,无一人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2月14日14:00,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新闻发布会现场(摄影:曹磊)

疫情爆发后,民政部门先后6次紧急下发通知,第一时间将“最低生活保障金”“价格临时补贴”等救助资金发放到位,不断不乱。截至1月31日,全市已支出救助资金1.95亿元。

虽然目前全市18.4万困难群众(家庭)、672名集中安置的生活无着人员并无确诊病例,但上海在相关政策上已经做好储备。李勇介绍,在帮扶措施方面,市民政局明确,对感染“新冠肺炎”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可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街道(乡镇)可先行救助;对因患“新冠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摄影:曹磊)


同时,上海市民政局放宽了对申请救助对象户籍地的限制,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本市罹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明确由急难发生地的街道(乡镇)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此外,考虑到困难群众可能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减少出门或无法出门,民政部门还延长了“粮油帮困卡”、“粮油帮困券”等帮困项目的票证使用期限。

其次,为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市民政局及时颁布文件,简化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的审核确认等流程。普陀、长宁、松江等区还开通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绿色通道’”,推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全流程网上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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