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上海推出企业简易注销预检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具体怎么操作?
东方网2021-10-11 16:07:57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税务局、人社局,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简易注销异议预检服务,进一步优化简易注销程序,提升上海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效率。

企业可以登录本市注销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并通过平台提供的链接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线上提出预检申请,税务、人社部门收到申请信息的当天即予以审核,反馈预检结果。

“预检”服务,是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人社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跨前服务企业的一次创新尝试。以往,有些企业因不掌握自身经营异常情况,就贸然申请了简易注销,结果被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异议,导致简易注销申请被驳回。如此一来,企业不仅耽误了20天的简易注销公告等待时间,而且后续只能转为普通注销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并须另行发布为期45天的注销公告,反而延长了注销办理周期。

有了“预检”,企业可在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前,或是在简易注销20天公告期内随时发起线上异议预检,并可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反馈的预检结果提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消除可能存在的异议隐患,以便顺利完成简易注销登记,无需再行转为普通注销程序。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简易注销异议预检,是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过程中的一项兼顾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的便利化举措,通过创新方式、优化流程,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截至2021年9月底,上海已累计核准8.8万余户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满足了企业快速退出市场的实际需求。

简易注销异议预检操作流程如下:

一、进入注销平台(网址:http://yct.sh.gov.cn/repeal_yct_portal/)填报注销信息。简易注销异议预检,是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过程中的一项兼顾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的便利化举措,通过创新方式、优化流程,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二、选择“简易注销”程序。

三、填报完成后,通过注销平台办理跟踪页面 “简易注销异议预检”功能,发起简易注销异议预检申请及查看异议预检结果。

四、在注销平台办理跟踪页面点击“简易注销异议预检”链接后,平台自动跳转至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异议预检页面。

五、点击“申请预检”,输入经办人员姓名和手机号码并点击确认后,申请信息将推送至相关政府部门后台进行查询。

六、公示系统将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情况自动更新显示预检状态和预检结果。

七、点击页面“查看详情”链接,可查看预检结果具体情况。

作者:程琦
选稿:单冉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去APP评论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否则,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东方网”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3、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5、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具体合作咨询电话:021-60850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