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TV-我是检察官|认罪认罚背后的故事②:办公楼突发命案,起因竟然是“一米阳光”

2021-09-22 14:51:00 来源: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编者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近日,北京市检察院新闻中心与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联合推出《我是检察官》“认罪认罚背后的故事”专题节目,依托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4起特色案件,展现检察人员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及时有效惩治犯罪、显著提升刑事诉讼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权利的责任与担当。

本期节目讲述的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办理一起命案过程中,通过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改恶向善,有效化解了由犯罪行为导致的矛盾和冲突。

2019年7月的一天,在北京市延庆区某建筑公司办公楼里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被害人李某被人用利器扎伤,当场身亡。造成这么严重后果的原因,却显得有些抽象飘渺,仅仅是因为一米阳光。

这起命案发生在2019年7月,赵鹏检察官是本案的承办人,他说,几份目击证人的笔录,均出现这样的表述:“我当时吓得懵了”“太害怕没敢看”。案发当天,一男子闯进总经理李某的办公室后,只问了李某一句“还能不能解决”,之后,男子上前一步,挥刀刺向他。

案发一小时后,一名男子走进永宁镇派出所,他就是持刀行凶者刘某。

刘某是延庆区某村村民,他和被害者李某之间究竟有什么矛盾,以至于酿成这样的惨剧?检察官在几番走访之后,发现了矛盾的根源,居然是阳光。

阳光,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刘某一家有着特别的意义。

可恰恰是前面拔地而起的这些楼房,遮住了刘家上方的这一缕阳光。刘某的心理在这片阴影中逐渐失衡了。

被遮挡阳光的住户有四五家,其他邻居也在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刘某最积极、最不顾一切,也最激烈,楼房的开发商曾经出过几次调解方案,但都被刘某一一否定了。

2019年7月的一天上午,刘某喝下了一杯啤酒,揣着刀出发了。这杯酒就像是药一样,催化了刘某积压许久的愤怒,和无法解决问题的绝望相互反应,促使他径直来到开发商的总经理办公室门前。

案发后,刘某自首了,但他又向检察官提出重判的请求。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无论是从历史发展长河,还是从社会发展规律观察,刑罚的手段是循着野蛮、严酷、严厉向渐趋轻缓的路径演进。

几千年来,随着人类社会逐步走向文明,与犯罪作斗争的社会治理也从以往希望“以罚止罪”转变为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源头,就是犯罪嫌疑人能否从心底里认罪服法,接受改造,刘某显然是个例外,他认罪,但不认罚。

检察官与刘某沟通了10次,刘某终于能够正视自己的罪行,希望赎罪,改过自新。办案检察官介绍,正是北京市检察院制定的“三无一有”办案标准,促进了这起案件认罪认罚的实现。“三无一有”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总原则,也就是坚持“无禁区、无条件、无穷尽,有例外”为原则,坚持“适用认罪认罚为常态,不适用认罪认罚为个别”的原则,积极推动各类型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在本案开庭审理之时,被告人刘某第一次向被害人家属真诚悔罪,表示认罪服法。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均没有上诉。

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更高水平的要求,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犯罪行为导致的矛盾、冲突得以有效化解;罪犯自愿改恶向善;节省下来的司法资源可以用于解决其他领域的社会矛盾,更重要的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法律有了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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