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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遭遇性骚扰应该怎么办?如何保存证据?法官怎么说?
东方网2021-08-09 16:28:51

问:遭遇性骚扰应该怎么办?如何保存证据?法官怎么说?

答: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将禁止性骚扰明确规定在人格编中,明确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并确立了单位的防止、制止义务。

上海杨浦法院法官郑马威提示,如果遇到职场性骚搔,要积极寻求帮助,包括家人、朋友、公司同事、领导的帮助,以防止损害后果扩大。此外,要学会及时保存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文章,遭遇性骚扰首先应该坚定而明确的说“不”

如果对方是你的上级,碍于情面,开始可以用比较委婉的言语拒绝,拒绝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表达。无论何种方式,都必须留下证据,为将来的投诉或者诉讼做好准备。

之所以必须明确拒绝,是因为从法律角度讲,“违背受害者意愿”是判断某行为是否构成性骚扰的必要条件。此外,从保护自己的角度出发,不拒绝无疑会给骚扰者一个错误的信号:你默认,你软弱可欺,进而变本加厉地继续实施骚扰行为。

其次,可以采取适当行动。选择一种方式或倾诉对象讲出来,及时保存所有证据,利用内部投诉机制及时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妇联等社会维权机构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等维权方式都可以考虑。另外,也可以向网络和社交媒体求助,但是注意要掌握一定的分寸以防止被骚扰者反过来控告侵犯其名誉权。

留存证据十分关键。遭遇性骚扰后,需要对性骚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进行记录,并且要附有准确的细节,记录说过的话以及做过的事。

在平时跟骚扰者接触时可以随时巧妙而隐秘地利用录音、录像工具(取证时应做到不露痕迹,否则不仅取不到证据,还可能会有人身危险),但是要注意防止侵犯人身权和商业秘密。要注意保留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QQ聊天记录等带有骚扰信息的电子文档。切忌删除电子信息,最好对网上的“帖子”等电子文档进行公证,以免被对方删除。

受到伤害后,应当第一时间去医院检查,并视具体情况接受相关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医治精神创伤,保留医疗诊断记录。证据的固定保留对日后的投诉或者起诉都至关重要。

(来源:东方网报道、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等)

作者:王旭
选稿:赵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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