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倡导儿童均衡饮食 上海等三地儿童接受项目干预后营养认知正确率显著提升
东方网2021-07-28 17:09:51

东方网记者程琦7月28日报道:今天,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携手雀巢在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了“雀巢健康儿童计划校园行”总结展望暨调研报告发布仪式,总结一年来项目执行的经验并发布“三城市学生营养认知与行为干预评估调研”报告。报告显示:经过第一年的项目干预,儿童对营养认知和行为均有不同程度的积极改善。

本次活动由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和上海市静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主办,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作为本项目的指导单位出席活动。

据了解,“雀巢健康儿童计划校园行”项目于2020年11月在成都、上海、天津三地同时启动。项目根据中国学生营养现状,开发出一套寓教于乐的行为干预教材。该教材通过情景参与式的互动体验,帮助学生培养更健康的行为习惯。

该项目对成都、上海和天津三地参与课程学习的小学生进行了干预前后的对照评估调研。结果显示:在认知上,干预后营养认知正确率提升了37.33%,其中学生营养素和每日营养多样知识点的认知提升明显,如对“人体每日需要最多的是哪种营养素?”的认知正确率提升了66.56%,“单日不重复食物要吃多少?”的认知正确率提升了58.83%。经过项目干预,学生的营养认知水平显著提升,说明学校既有的健康教育已有了一定基础,而通过更有针对性的校园项目,可以有效补充学校健康教育并提升学生营养认知水平。

在行为上,干预前后行为改善的总得分率提高了4.35%,而在“多多喝水”单项行为上每日7-8次的饮水行为提高了21.81%。同时,学生在干预后也更多地参与家庭的食物选择和准备过程。

报告还分析了干预对象年龄段和地区差异,并指出评估存在时间上的局限性,在知识的巩固上,特别是在行为的巩固上,还需要更长的时间去强化家校互动。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儿童青少年健康所副所长罗春燕表示: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 合理营养是正常生长发育的物质基础。儿童营养状况不仅是评价学生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反应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间接指标,对制定学生营养政策和公共卫生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开展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建立良好的饮食行为,不但有助于促进其生长发育, 提高学习潜力和健康水平,而且可以有效地预防成年期疾病。

“儿童少年时期处于可塑阶段, 饮食行为尚未定型,对其进行营养教育不仅有利于正在成长发育的机体,而且有利于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对一个人一生的健康有着重要的意义。”罗春燕说。

作者:程琦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去APP评论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否则,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东方网”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3、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5、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具体合作咨询电话:021-60850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