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中坝遗址考古报告发布,开启一段与四千年前制盐业的时空对话
北京日报2021-07-15 07:15:00

重庆东北部忠县,长江自西向东穿境而过。自20世纪80年代末,位于该县㽏井镇佑溪村的中坝遗址在文物普查中被重新发现以来,对其进行的发掘与研究,备受考古学界关注。近日,一部全方位反映该遗址考古发现的报告《忠县中坝》,由科学出版社首次出版。

多次发掘,史前遗址初现真容

“文化层堆积足有10米之厚,遗物堆积之丰富,在国内外考古遗址中都属罕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徐光冀还记得,1994年春,他所在的三峡文物保护规划组到三峡工程库区考察时,中坝遗址断崖剖面给他留下的深刻印象。

1971年拍摄的中坝遗址位置 资料图片

中坝遗址位于忠县正北6千米处㽏井河谷的中游,两岸文化堆积总面积近5万平方米。在河水冲刷下,主体部分存有7千平方米。

“中坝遗址20世纪50年代进入人们视野,但长期以来未受到足够重视。1987年,在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被重新发现,由于分布面积大、文化层堆积厚、河滩散落陶器丰富,引起了学界高度关注。1990年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进行试采掘,被定性为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时期遗址。1994年,北京大学考古系三峡考古队负责忠县地下文物的调查发掘和保护规划的论证,多次前往中坝遗址调查。在《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保护规划报告》确定的1087处文物点中,中坝遗址被列为抢救发掘的重点遗址之一,属库区48处A级项目中的一个。”徐光冀回溯。

后来的发掘成果证实,对中坝的重视,没有辜负学界的众望。

1997—2002年,连续6年进行发掘,共计发现灰坑、灶址、作坊、墓葬等各类遗迹数千处,出土陶器、石器、骨器、铜器、铁器、瓷器等标本20余万件。

“在完成1997年的发掘任务时,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汉以后的地层堆积情况与其他遗址差别不大。但是,一旦进入汉代地层,考验就接踵而至。首先,在西南部发现龙窑,发掘骤然降速。然后在东部发现大量‘柱洞’,排列散乱无章,一周时间也搞不清楚分布规律,我们决定如实记录后向下清理。最后,在中部与西北部的汉代地层下,发现了形状不规则、厚3~20厘米的长方形‘硬面’,看起来像房屋遗址,但开间、墙体、基槽等房址要素又不全或者不明。”负责遗址发掘的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考古所所长孙智彬告诉记者。

这是一处什么遗址?孙智彬心里产生了一个巨大的问号。

提示答案的是房址附近发现的“灰坑”。在1999年度的发掘中,考古队发现了大量内壁留有灰白色钙化层的遗迹,钙化层厚0.3~1厘米,遗迹内留有花边圜底罐、尖底盏等器物,但绝对不见人骨架出土。

出土的花边圜底罐 资料图片

当时学界对上述遗迹的判断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可能与制陶有关,另一种认为与制盐有关。

由于中坝遗址的发现非常重要,因此获评1998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多学科结合,盐业生产遗址性质方才确定

2000年元旦前夕,时任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规划组组长的考古学家俞伟超,在考查中坝遗址时,曾说过这样的话:谁能搞清楚遗址的性质,可以评院士。他还建议要进一步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

孙智彬的团队想以对比的形式,将中坝的发现与盐业生产遗址的发现相互校验,以验证遗址性质,却发现没有可以比照的资料——在中坝遗址发掘之前,国内还没有开展过盐业考古。

“当时我们能够看到的与盐业生产有关的历史遗物,只有汉砖上的盐业生产场景。”孙智彬说。

为了弄清遗址性质,孙智彬的团队一方面与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和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进行合作发掘;另一方面,在遗址内采集土样、圜底罐标本,送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史与科技考古系进行检测,与此同时,还在四川自贡现代制盐作坊采集相关样本,提供对比数据。

“有三类证据,可以证明中坝遗址与盐业生产有关。第一类证据来自土壤残留物。对中坝采集的土壤样本进行X射线荧光分析,发现土壤样本中所含的钙、镁含量特别高。第二类证据来自制盐陶器。通过对中坝遗址东周时期圜底罐进行X射线衍射分析,发现陶罐底部残留的钙化物成分,与自贡古代制盐作坊煮盐平底锅内的残留物相同。第三类证据来自陶器内壁的残留物。扫描电子显微镜检测分析表明,中坝遗址出土的圜底罐内壁残留Na和Cl的浓度很高,浓度从内到外呈现出由高到低的梯度变化。”参与中坝遗址考古发掘的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李水城对记者说。

至此,中坝遗址的性质这一难题,终于有了答案。

多学科合作的研究证明,从公元前2000年开始,制盐业已成为中坝重要的产业活动。

出土的陶器尖底杯 资料图片

而研究制盐,于中国古代历史研究,有何作用?

有学者认为,夏商时期都邑的选择,既是出于军事防御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控制特殊资源,尤其是盐。从西周到东周,盐的流动牵涉到权力与资源的再分配。结合《周礼》和《左传》记载,可发现,盐在周代除了食用和祭祀之外,也有昭示权力、身份和社会地位的功能。战国时期,盐作为国家重要资源,不仅用来增强“国力”,甚至可以利用起来操控周边少盐的“国家”。“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春秋时期,齐国因有鱼盐之利而率先称霸东方,就是明证。

“由于盐业贸易的需要,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增多,对社会的复杂化和中华乃至世界各地文明的演进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李水城认为,应该站在这样的高度来理解中坝遗址的学术意义。

作为中国盐业考古的重要起源地,中坝开启了国内盐业遗址考古的序幕。黄河三角洲莱州湾,东南沿海的浙江宁波大榭、温州洞头九亩丘等地陆续发现了不同时期的盐业生产遗址。随着这些遗址的发掘与研究,一门新兴的考古学分支学科——盐业考古得以逐步确立。

久久为功,渝东和三峡地区历史文化得以勾画

“三峡的文物古迹,上下数万年,这是在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自然风光中形成的一长串历史遗痕。”孙智彬至今还能回忆起俞伟超与他谈话时,流露出来的对三峡文物古迹的敬意。

而中坝遗址近5000年以降,默默记录的悠久历史,也即将在他们手中被唤醒。

在进行了6年的田野挖掘后,中坝考古于2002年开始进入系统、全面的室内整理阶段。检查、核对标本,清理、分类出土陶器、石器、瓷器、骨器,统计器物的质地、色泽、纹饰、形状特征,给器物编年、排序、拍照……日复一日的整理工作持续进行了整整3年。而报告的撰写,则耗费了近6年。最终,经过漫长的编辑与审核、校对过程,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于2021年正式出版发布了考古报告《忠县中坝》。

报告显示,忠县考古除了在国内首次证明中坝是一处井盐生产遗址之外,还建立了当地新石器时代晚期至汉代考古学文化分期断代的时空框架及标尺,并命名了“中坝文化”“三星堆文化渝东类型”“㽏井沟文化”三种文化类型。

“中坝文化”属新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4000年,地面建筑以干栏式建筑为主,出土陶器以夹砂陶为主,当是来源于重庆的玉溪坪文化;“三星堆文化渝东类型”属夏商时代,距今3800—3000年左右,遗迹以灰坑为主,出土陶器常见于渝东峡江地区的占62%,属三星堆典型器物的占35%,还有3%常见于鄂西新石器时代晚期到夏商时期的遗存与中原二里头文化,说明本遗址以当地土著文化为主,又包含了较多三星堆文化因素和少量中原、鄂西地区同时代文化因素;“㽏井沟文化”属两周时期,发现了近300座作坊遗址,典型器物为花边圜底罐,仍是以当地文化为主,孙智彬一一为记者解析。

“‘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巴蜀之地,在秦置巴、蜀两郡,于西汉逐步融入汉文化圈之前的文明特征,在这里终于有了一个清晰的勾画。”徐光冀感叹。

而西汉中期以后,巴蜀之地基本纳入汉文化范畴,这些在中坝遗址多达79层的文化堆积层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

“遗址与遗迹的历时性表明,中坝遗址自新石器时代晚期、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汉、两晋南朝、唐、宋、元、明、清到近现代,都有人在此生产生活,在中国历代王朝中没有大的缺环。因此,它是重庆渝东地区近5000年历史的缩影,是一部埋藏于地底的无字史书。”孙智彬说。

从1997年初次发掘到2011年初步完成考古报告,十几年都在做同一件事,如何耐得住寂寞?

“考古发掘归纳起来,就是探方四壁和底部5个面形成的三维空间里,不停地进行重复劳作。对于一般人而言确实机械,但考古人乐在其中。因为脚踏探方上下,仿佛就跨越了时空的长河,开启了古今的对话。如果《忠县中坝》能够为未来学界进一步做好研究提供扎实的基础资料,也算是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的默默耕耘,有了一些回报。”孙智彬说(记者 韩寒)

作者:韩寒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去APP评论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否则,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东方网”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3、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5、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具体合作咨询电话:021-60850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