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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涉外法治话语研究中心”揭牌
东方网2021-07-03 19:44:52

东方网记者傅文婧7月3日报道:“面向新时代的法律、 语言与翻译:跨学科视角”论坛7月3日下午在华东政法大学举行,当天还举行了“中国涉外法治话语研究中心”揭牌仪式。

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院长余素青表示,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家话语能力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是当下提高涉外法治水平的两大关键课题。国家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升国家话语权、积极参与全球治理都离不开涉外法律语言的运用。此次设立“中国涉外法治话语研究中心”恰是对标这样的时代需求。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明军教授与中国高校语言学跨学科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开宝教授正式为中心揭牌。

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张明军指出,法律语言与翻译是从语言、翻译出发研究法学发展与法律实践中的相关问题,是法学与语言学、翻译学交叉融合的一个重要学科方向。他从学理与学科内涵两个角度分析了法律翻译的重要意义,并对华政法律语言与翻译交叉学科的设置表示了肯定。张明军教授也强调,法律语言与翻译学科方向不是法学和语言学或翻译学的简单叠加,叠加不会改变物理性质,更不会产生新的物质。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势必在法学、语言学、翻译学共同作用下生发新知识,产生新理论。

中国高校语言学跨学科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开宝在致辞中表示,语言学是最接近自然学科的一门学科。涉外法治话语研究,最具有普适性价值,对推进我国的法制进程具有重要意义,而提高文化软实力,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一环。在新时代,有必要依托高水平信息技术、语料库等手段,开展涉外法治话语研究。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表示,开展涉外法治话语研究工作,首先要厘清何为涉外法治工作。涉外法治工作就是一定的人运用一定的能力处理一定的事务,因此要处理好“道”与“术”的关系。此外,他还强调要处理好“树”与“枝”的关系,也就是处理好涉外法律语言能力和综合话语能力的关系。外语能力高度强调句法规则与内容逻辑,涉外法律工作者必须具备高水平的外语能力。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程乐教授进行了题为“法律翻译国际研究:现状、前沿与发展态势”的主旨发言。他指出,法律翻译是法律运行机制下的语言转换,受语言体系和和法律体系的双重制约。我国的法律翻译研究应该具有更广的国际视野和更高的国际格局,以满足我国国际交流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程乐采用科学知识图谱的研究方法对国际法律翻译研究进行了全面分析,借助Citespeace软件对法律翻译研究的定量数据进行测算,从科学领域分布、共被引期刊、核心作者及研究机构等角度进行了深度分析。

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杨明星教授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话语构建、翻译与传播为例向大家介绍了“中国特色法律外交话语体系建设的构—译—传三维模式”。回顾“人类命运共同体”译法发展历程,杨教授强调其翻译要基于“政治等效”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传递“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丰富内涵,也正因如此“人类命运共同体”才具有广泛的跨文化国际传播效果。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屈文生教授围绕“新文科”与“大外语”进行发言。屈文生将新文科比喻为“高等外语教育意象”,意指新文科模式仍未形成,有待成长。从客观情况看,外语界规模大、语种多、专业数量多,高等外语教育责任与使命重大,关乎文化交流互鉴,与中国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体系建设密切相关。由此可见,在新的历史时期,“大外语”具有其全新的历史使命和职责。屈文生将“大外语”定义为新文科子系统,认为其发展目标在于解决外语学科的学科危机,注重学科间协同交叉发展,致力于培养具有世界眼光和家国情怀,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参与国际治理人才的高等外语图景。

作者:傅文婧
选稿:杨宜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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