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3.89平方公里范围内有5611家企业!浦东警方在城市的“钢筋水泥丛林”中抓隐患
东方网2021-06-28 18:45:30

东方网记者李欢、通讯员刘琦6月28日报道:提起地处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潍坊,很多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此起彼伏的商务楼宇,在这片3.89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屹立着89幢商务楼宇,更有5611家企业入驻其中,是名副其实的钢筋水泥丛林,由于综合商业体量大、管理要素多,人员高度密集、矛盾纠纷突出等隐患问题随之而来。对此,浦东公安分局潍坊新村派出所牵引推动社会面动态隐患清零工作,保障辖区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新”企业全面排查

新租赁、新入驻、新装修、新开通,对于商务楼宇内这数千家企业,潍坊新村派出所最关注的无疑就是这些“四新”企业,一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皮包”公司最喜欢短租,他们“打一枪换个地方”,每干完一票便会留下“一地鸡毛”导致纠纷不断,而这些公司经常就隐藏在这些“四新”企业中。相关警情处理多了,派出所久而久之便掌握了这些“不放心企业”的特征,每每有新公司入驻,民警都会提醒物业人员注意他们的人车进出、作息时间、能耗使用、垃圾清理等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便要及时通报派出所,由民警上门核实从严排查管控。

对内督促管理只是“保险”措施,群众的力量才是派出所最大的“依仗”,27位社区干部及89幢商务楼宇的物业负责人员被派出所组织起来齐心协力开展共管自治。今年以来,在派出所的牵头下,他们已经开展了42次宣讲活动,为楼宇内的商务人士普及各类安全知识,提醒他们及时发现反映隐患问题。此外,派出所还联合街道市场监管、城管、安监、消防等部门,研商制定治安复杂楼宇整治“一点一方案”,相关方案经由1000余份对外发布的社会征集调查问卷逐步优化完善,以最大的联动打造社会公治格局聚力除患。

“老牌”广场消除隐患

对于孝亲敬老广场,潍坊地区的老百姓们再熟悉不过了,街道、派出所等各个部门经常利用这块空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等公益活动,特别是很多老人们更是亲眼见证这个广场从无到有,簇拥起商铺、饭店、宾旅馆等商业设施,逐渐成长成如今的老牌商业中心。

原有建筑老化、违章建筑凌乱、电线交错混乱……“老牌”广场其实也隐藏着很多“老”消防隐患,而这仅仅是潍坊新村地区的一个缩影。潍坊新村派出所注意到这些问题,立即会同消防、城管、市场监管、安监、房管办等职能部门每两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在短时间内先后拆除孝亲广场等商业中心相关“三合一”违章建筑500余平方米,整改消防隐患277处。

不良企业清理整顿

有老牌的商业广场,也有老牌的商贸区。对于竹园商贸区,潍坊新村派出所的民警们再熟悉不过了,几乎每个民警都处理过这里的警情。作为潍坊地区最早一批投入使用的商务楼宇片区。由于租赁使用时间较长,容易滋生各类治安隐患问题。

租金便宜、交通便利……竹园商贸区的这些有利因素吸引了不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前来租赁,使得该区域楼宇内企业层次非常复杂,除了很多本身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小贷”公司,不少中小企业也为追求经济利益,学着身边的“坏榜样”,雇佣黄牛招揽骚扰,甚至利用一些“擦边球”手段吸引附近路人,因争抢客源引发的侵权类、纠纷类警情时有发生。

对此,潍坊新村派出所想出了创立《助贷公司公约》这个办法,民警专程找到今年以来入驻的128家“小贷”公司,前后约谈140余次,逐一签订企业自治承诺,压实主体责任。同时,在周边“黄牛”骚扰现象较为严重的区域,增派巡防力量,严厉打击“黄牛站街拉客乱象。目前,已劝离助贷公司3家,训诫从业人员28人,刑事打击“黄牛”2人。随着“坏榜样”的消失,跟风的中小企业也重回正轨,“歪风邪气”自然消散。

作者:李欢
选稿:单冉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去APP评论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否则,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东方网”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3、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5、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具体合作咨询电话:021-60850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