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和浦西将来或有两种法律标准?专家解读“浦东新区法规制定决定”

2021-06-23 17:38:59 作者:项颖知 来源:东方网 选稿:叶页

东方网记者项颖知6月23日报道:随着《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今天正式通过并开始施行,“浦东新区法规”这一全新表述也首次进入公众视野。这个新词意味着什么?短短五条内容的决定背后有何深意?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解读说,这一决定的名称包含了“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和“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两句话,也体现了两层意义。一方面是彰显上海出台这个决定是为落实中央决策、承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授权这样一个鲜明的立法目的。另一方面是适当拓宽了决定适用范围。

在丁伟看来,这一决定为上海制定浦东新区法规这一新的法律种类,提供了依据

决定第三条中规定了浦东管理措施的转化机制,对暂无法律、法规或者明确规定的领域,支持浦东先行制定相关管理措施,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以法规规章等形式固化下来。一是要求浦东建立健全管理措施的执行评估机制,提出转化为法规的建议;二是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保障管理措施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法规。丁伟表示,这为适用范围的拓宽留下了铺垫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曾在2007年和2019年分别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今后继续有效。丁伟说,前两者都是针对浦东新区相关改革推出的举措,最新通过的决定与它们不同。新决定出台后,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先行制定管理措施、依法决定暂时调整适用地方性法规部分规定等,共同构成了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决定明确,浦东新区法规区别于上海市一般的地方性法规,“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作出变通规定,在浦东新区实施”。这是否意味着一江之隔的浦东和浦西未来可能出现两种法规?对此丁伟回应,法律允许变通并明确范围,意味着“浦东做法只在浦东做”,浦东以外区域则不适用于“浦东新区法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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