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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出炉,来看看将有哪些“大动作”
东方网2021-06-11 18:06:45

东方网记者傅文婧6月11日报道: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6月11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解读《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市科委副主任陆敏、市国资委二级巡视员邵珉、市教委科技处副处长宋懿琛、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刘群彦出席并介绍了有关情况。

据市科委副主任陆敏介绍,《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本部分集中体现了《行动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一个核心”,建设高标准技术市场体系。把握“三个原则”,市场配置、政府引导,全球视野、上海特色,问题导向、提质增效,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3年,本市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技术转移能力明显提升,统一开放、功能完善、体制健全、平等高效的技术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本部分共有四个方面十一条任务组成。四个方面有机衔接、协同推进。从成果需求侧,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包括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尤其是推动国企体制机制改革两个方面。从成果供给侧,提升高校院所和医疗机构成果转化运用能力。包括建立成果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技术转移运营机构建设两个方面。从成果转化服务侧,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包括增强转化载体支撑能力,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大力培育技术转移人才三个方面。从技术市场生态方面,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包括夯实交易场所功能,增强金融资本支撑,完善国际技术转移网络,完善技术合同登记政策四个方面。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夯实组织保障、抓好政策落实、完善服务网络、加强信息服务和强化宣传力度五个方面提出系列措施。其中,在抓好政策落实方面,提出“市财政、科技、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建立健全促进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审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促进政策落实”等。在“完善服务网络”方面,提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做好相关要素资源、登记注册、税款缴纳等“一站式”的咨询服务。

市国资委二级巡视员邵珉表示,围绕《行动方案》中提出的“推动国企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市国资委将抓好推进落实。一是鼓励企业聚焦主业加大并持续进行创新投入,力争本市国有企业在十四五期间创新投入年均增长不低于5%,总额超过3000亿元。二是发挥国资收益资金的杠杆作用,支持本市国有企业主动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形成一批能抢占科技制高点的科技创新项目。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政策,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跟投机制、容错免责等方面开展探索试点。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会同市科委落实《行动方案》的宣贯工作,推动系统企业积极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一步支持企业设立研发中心、众创空间、产业园区等创新平台,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合力推进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并借助成果转化基金等方式,提升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运用能力。

市教委科技处副处长宋懿琛透露,市教委将按照任务分工,发挥高校科研优势,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一是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基础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协同机制。三是进一步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专业水平。四是进一步发挥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首站”功能,提升大学科技园与高校科技创新的关联度,发挥大学科技园在高校技术转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更多的高校科技优势转化为先进生产力,推动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建设,真正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首站”和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

据悉,目前本市已有20家高校建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6所高校(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被教育部认定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5所高校(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获批科技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刘群彦介绍了交大各项试点任务的推进情况。

作者:傅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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