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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法》颁布实施10周年 上海非遗保护参与者共话创新发展
东方网2021-05-24 20:34:25

东方网5月24日消息:“以前说到文化遗产,只有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后,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的内容、价值以及传承等。现在每逢节庆、公共活动,我们都能在演出场地、旅游景点看到非遗的身影。”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祖安认为,《非遗法》的颁布实施是非遗领域向前行进中的一块里程碑。

由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和上海市嘉定区文旅局主办、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支持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全市非遗保护工作者座谈会5月24日在嘉定区韩天衡美术馆召开。与会人员从不同的角度总结《非遗法》颁布十周年来的成果,为今后的非遗保护给出指导性意见。

十年来,上海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方面做出了一些有效的尝试。以嘉定区为例,该区目前成功申报嘉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共计49,其中国家级4项、市级9项、区级36项;确定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3名,其中国家级3名、市级11名、区级39名。此外,嘉定依托社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各级非遗传承人全面深入“扎根”基层社区的每个角落,常态化开展演、讲、示、教等公益性传承传播活动;广泛开展非遗普查员、非遗传承人培训,辅导保护单位开展有实效性、可操作性的保护措施。

“《非遗法》颁布后的第二年,上海市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长宁沪剧团)成立。近年来,我们先后创作演出了《废墟上的爱》《小巷总理》《赵一曼》等六台大戏,改编创新经典剧目大戏《原野》《麒麟带传奇》等,用艺术的魅力弘扬社会正能量。”国家级非遗项目沪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一级演员、长宁沪剧团团长兼艺术总监陈甦萍以地道的吴侬软语,介绍上海沪剧在创新、传承、发展所获得的成绩。她总结,长宁区沪剧传承中心以“一个中心、一支创新团队、一块基地”的模式,通过“五个相结合”走出了一条有力有效的保护传承之路。

上海市非遗保护协会会长高春明表示,非遗保护现已进入生产性保护阶段,非遗保护协会在近年初就开始朝着品牌化、市场化、专业化、生活化发展。他透露,市非遗协会将积极从管理机制上进行改革,并逐步成立多个专业委员会,以期通过整合社会力量、集中专业优势,大大提高保护力度。

原文旅局一级巡视员、市非遗保护协会名誉会长王玮表示,非遗保护工作要注重宣传推广、创新转换、传承培养、数字转化,助力非遗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人民得以共享。

作者:包永婷
选稿: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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