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服务“沉默少数”:市高院与市残联联合推出手语培训 首批在三区法院开展
东方网2021-05-14 19:41:53

东方网记者汪伟秋、通讯员陈凤5月14日报道:第31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上海法院与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之“2021年度上海法院手语培训项目”。今天下午,手语培训工作在上海浦东、闵行和崇明三家法院正式启动,启动仪式在崇明法院举行,近100名法院干警参加培训。

此次手语培训被纳入法院整体教育培训计划,共计五次课程。课程内容包括手语基础知识、数字、人称指代以及相邻纠纷、继承纠纷、离婚纠纷等法律高频词汇和短句培训。五次课程之后,参与培训的干警还将继续进行线上自学并参加结业考试。与此同时,三区法院还将与市残联进一步合作,为三区的听障人士提供专门的法律咨询和讲座,并由市残联派出专人进行辅助翻译。未来,更多的听障人士将能够在上海法院享受到便捷温暖的诉讼服务。

据统计,目前上海持证听障人士共计8万余人,其中浦东、崇明、闵行三区听障人士总人数约占全市听障人士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近年来,听障人士的诉讼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由于法官看不懂手语,有时不得不依靠纸和笔交流。为此,上海法院在服务听障人士群体方面推出诸多举措。对法院干警开展手语培训,目的在于满足听障人士诉讼沟通需求,能够有针对性地服务“沉默的少数”。

去年12月3日,上海黄浦法院率先在诉讼服务中心试点增设手语服务,通过预约,听障人士在指定时间到法院办理诉讼立案业务,可由手语志愿者提供现场翻译服务,法官与听障人士实现了无障碍交流。此后,上海高院与市残联共同开发的国家通用诉讼服务手语培训视频同步上线,联合编写的司法系统手语教材也同步发布,上海高院还特别印制一批诉讼服务国家通用手语宣传手册,分发放置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供听障人士取阅。

“对听障人士来说,手语不仅仅是沟通的工作,也是他们生活、工作的基础”,市残联教育就业处裘国莉告诉记者,“在上海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选择在残疾人人数相对较多的浦东、闵行和崇明三个区定点开展法院干警手语培训,进而更好地为听障人士进行专门的普法指导。这是去年活动的延续、拓展,也是从面上普及到点上深化的一次质的转变,更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次有益实践。”

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表示,未来,上海高院将继续和市残联深入合作,持续推进相关培训。通过开展立案诉讼服务全员手语培训以及逐步推开手语志愿者辅助服务模式,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的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听障人士将在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享受到更有温度、更加便捷的无障碍诉讼服务。

作者:汪伟秋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去APP评论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否则,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东方网”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3、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5、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具体合作咨询电话:021-60850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