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为1.12平方米垃圾“埋单”网格与城管联动整治最小面积乱倒垃圾事件

2021-05-07 10:49:00 来源:上海松江区政府






司机驾驶这辆叉车乱倒垃圾。



    “长1.4米,宽0.8米,一共是1.12平方米!”4月23日上午9时许,泗泾城管中队处理了一起乱倒垃圾事件,对倾倒垃圾的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据悉,这是截至目前该中队处罚单位面积最小的一起案件。

    当天8时55分,张施村网格长王斌梁在巡查至新农河长溇河交界处东侧时,一名叉车司机正在倾倒垃圾,车上装有2桶垃圾。网格长见状随即上前,抓了个现行,并控制了现场及叉车司机,同时,立即上报网格督查组及泗泾城管中队。原来,该名司机系隔壁工厂员工,为贪图方便,直接将工厂垃圾乱倒至厂区外的一处临河绿化带中。

    城管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对违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行政罚款。该名司机当场表示,自己刚到单位上班,不清楚处理方式,愿意马上整改。“我们现场看了一下,倒出的垃圾一般都是一些生活垃圾,跟建筑垃圾大多适用偷倒垃圾处罚不同,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就依据乱倒垃圾的条例进行了处罚,并按照5平方米以下的量裁基准对该单位进行了5000元处罚。”城管执法人员陈勇介绍。

    据悉,《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对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的处罚》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在除交通主干道以外区域,或者影响环境卫生面积5平方米以下,或者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并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下罚款,而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若违法行为发生在交通主干道,或者影响环境卫生面积5平方米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在责令改正的同时,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而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此,城管部门表示,执法部门处罚的是违法行为本身,只要涉及违法的行为都会受到严惩,即便是1平方米也是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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