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投诉、避坑、直击评测!助力五五购物节,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全新上线
东方网2021-05-01 18:10:20

东方网记者程琦5月1日报道: 今天,“助力五五购物节 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全新上线”。上海消保力量在“大维权”“促发展”方面的做法,今后将在升级改版的“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一一呈现。

为什么升级“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

4月7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换届大会要求:市消保委要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导向,便捷、高效、快速地传递优质消费资讯,重塑、重整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强化公众号在社会参与度和效果频次上的提升。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在发言中指出,选择这个时间节点全新上线“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是上海市消保委快速落实新一届市消保委全委会工作要求、创新转变工作方式方法的切实举措,更是用实际行动表明上海市消保委“助力‘五五购物节’、服务消费新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为什么选在五五购物节升级?

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刘敏发言时指出,上海已初步建成了国内一流消费中心城市。消费贡献度稳步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全国主要城市首位,商业税收占第三产业税收的比重近1/6(16.3%)。消费创新度持续增强,网络购物交易额规模居全国城市首位,上海已成为新零售的策源地和竞技场。品牌集聚度显著提高,国际知名高端品牌集聚度超过90%,口岸服装、化妆品、汽车进口额分别占全国的69.9%、47.3%和36.3%。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商务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已在全市5400多线下品牌商户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试点。

今年,上海在总结借鉴首届“五五购物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规模更大、质量更优、模式更新、体验更好为目标,坚持“政策+活动”双轮驱动,统筹“全球首发季”和“全城打折季”两大主题,按照“2+10+16+X”的活动框架,努力做到本地平台、商家全覆盖,终端产品全覆盖,消费人群全覆盖,精心筹备办好第二届“五五购物节”,把“上海购物”品牌打得更响,把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得更好。

刘敏指出,多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打响“四大品牌”和“五五购物节”等重点工作安排,市商务委和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品牌共创、消费共促、环境共治”,紧密开展各项联动合作,发挥了“1+1〉2”的优势,取得了积极效果。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全新上线,将会进一步提升消费服务水平,优化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提升消费者体验度和满意度,给市民群众带来更好的购物环境。

下一步,上海市商务委将继续会同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聚焦消费重点领域,以“五五购物节”为抓手,继续开展上海特色伴手礼评测,持续强化汽车消费环境治理和诚信体系创建,共同推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合力打造消费者权益有效保障的消费环境,让市民群众“买的安心”“买的舒心”。

怎么升级?

首先,助力五五购物节。

陶爱莲告诉记者,五五购物节期间,“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也将开设主题专栏。发布购物节最新活动信息,开展相关视频号直播和微信推送介绍上海好产品,设置“我为2021上海特色伴手礼点赞”专区,组织消费者参与“四大品牌”代表企业的消费体验。

作为改版升级后的首个大型活动,“五五购物节”期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汽车专业办公室和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联手开展“你买车我护航”的汽车消费服务活动。市消保委汽车办将在购物节期间向购车消费者发放5000张“助力五五购物节,你买车我护航”消费保障卡。消费者可微信扫码关注“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注册登记相关信息, 如遇消费纠纷,享受投诉绿色通道和全程专家支持。

其次,与澎湃新闻战略合作,栏目全面迭代。

启动仪式上,上海市消保委与澎湃新闻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微信公众号“上海市消保委”由澎湃新闻全方位“融入式”支持运营,双方还将展开内容深度合作,包括共建消费投诉平台,联手“消费评测”等。

“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合作方澎湃新闻介绍,此次“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众号改版,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栏目设置紧跟社会热点,互动体验直击消费者“痒点”和“痛点”;

“   每日一案”,用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消费者如何“避坑”;

“小宝(谐音消保)有话说”,点评消费市场热点,亮明消保委观点;

“我要报名”,助力上海打响“四大品牌”,消费者想参观的企业,只要在后台报名成功,消保委就能带你实现。

“我要投诉”,不仅可以在公众号上快速投诉,企业投诉处理进度还能实时可见。着力打造上海消费投诉数量减少、消费矛盾程度钝化、消费环境更加优化的受消费者欢迎的购物首选地。

“  申评测”,带领消费者直击评测现场。

与此同时,上海市消保委开通视频号,定期直播,说说消费圈那些事,看看上海特色伴手礼出炉全过程,还有专业智囊团助力打造“上海市消保委”大IP。

作者:程琦
选稿:王珂然
知识产权、免责声明以及媒体合作联系
去APP评论
知识产权声明

【知识产权声明】

除本司(指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声明外,本司网页及客户端产品(以下简称“本网”),包括但不限于东方新闻、翱翔、东方头条等,所涉及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商标、商号、域名等)的知识产权均属本司和资料提供者所有。未经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非法使用东方网的上述内容。对于有上述行为者,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东方网、东方新闻、翱翔,以上均为本司享有权利之合法商标,未经本司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商标,或将上述商标用作网站、媒体名称等。

【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东方网”或“东方新闻”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版权均属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未经本司书面授权均不得转载、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传播。与我司签订有关协议或已经获得本司书面授权许可的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东方网”。否则,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东方网”或带有东方网LOGO、水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司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果其他媒体、网站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法律实体和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司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东方网”,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3、擅自使用东方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东方网名义发布信息,设立媒体账号等,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鉴于本网发布主体、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时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或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来函、来电与本司联系,或与本司授权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方将及时处理。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洪波 唐亚静
地 址:北京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20号太丰惠中大厦1027-1036室
联系电话:010-65978917
邮 箱:wenzhuxie@126.com

5、本网所有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本司所有。

【媒体合作】

本司为尊重保护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互联网良性发展,本着平等互惠、资源共享的原则,诚邀各类媒体、网站、单位、个人与本网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具体合作咨询电话:021-60850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