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资深大律师江乐士批驳西方不实言论:“我决不会坐视不管”

2021-04-12 20:28:00 来源:新华网

“对于损害香港的虚假信息,我决不会坐视不管”——英籍资深大律师江乐士批驳西方不实言论

新华社香港4月12日电 题:“对于损害香港的虚假信息,我决不会坐视不管”——英籍资深大律师江乐士批驳西方不实言论

新华社记者方栋

在香港生活、工作的外国人中,很少有人能比英籍资深大律师江乐士更了解这里。

早在1978年,江乐士就开始在香港从事刑事检控工作。1997年,他成为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刑事检控专员,见证了香港始终保持司法独立并在民主发展等领域不断取得进步,也亲历了反中乱港分子对香港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实践的破坏。

面对西方近年来对香港事务的无理指责和干预,他用自己的经历向世界讲述真实的香港,回击不实言论和造谣诽谤。“对于损害香港的虚假信息,我决不会坐视不管。”江乐士说。

西方“就是为了指责而指责”

在江乐士的记忆中,西方世界多年来在香港事务上的指指点点几乎没有能站得住脚的,包括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横加指责也不例外。

“那些指控盲目无脑,根本不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就是为了指责而指责。”江乐士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3月通过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案,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系统修改和完善。随后,香港特区本地法律修订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

“完善选举制度显然是非常必要的。”江乐士认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社会从“修例风波”的动荡中逐渐恢复,然而反中乱港分子随后企图利用选举制度漏洞控制特区立法会,进而颠覆特区宪制秩序、夺取香港管治权。

“任何国家、任何地区都不会容忍这种行径,阴谋策划、实施此类活动的人也绝不能出现在管治体系中。”江乐士说,“爱国者治港”原则也并非香港特有。“担任政治职务的人士必须把国家的最大利益放在心上,否则在民主政治中将毫无前途。世界各国均是如此,为什么香港要有不同?”

为何西方对香港进行无休止的指责和干预?

江乐士一针见血地指出,国际反华势力妄图通过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来损害“一国两制”的实践,以达到遏制中国发展的目的。“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试图以各种方式来伤害香港。”

“外部势力企图通过干预香港事务来打击中国。我认为,像我这样了解香港真实情况的人就更应该站出来发出声音,而不是躲在桌子底下。要让世界知道香港到底发生了什么。”江乐士说。

“香港民主发展进步巨大”

江乐士亲身经历了从中英就香港问题谈判到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也见证了香港在回归后不断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他尤其对香港民主发展感触颇深。

“1997年起,香港民主发展进步巨大。”江乐士说。

江乐士表示,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签署时,香港根本没有民主可言。当时的立法局根本就没有选举,要么是官守议员,要么就是港督委任的。“回归后,一切都发生了根本改变,香港开始根据香港基本法逐步推进民主进程。”他说。

然而,香港民主稳健发展的步伐却被打着“民主”幌子的反中乱港势力所阻挠。江乐士指出,遗憾的是,所谓的“民主派”在2015年否决了特区政府提出的行政长官普选法案,令2017年第五任特区行政长官选举不能由普选的办法产生。

江乐士认为,那些被外媒吹捧为“民主斗士”、在街头打砸抢烧的暴徒,那些勾结外国势力、支持甚至参与暴力活动的立法会议员,才是香港民主进程的破坏者,“这些人完全不适合成为民主社会的代表,他们本身就是对民主的威胁”。

对于有媒体质疑完善选举制度将打压不同政见,江乐士也并不认同。

“政治多元化依然得到认可,拥有不同政治理念的人士仍然可以发挥作用。只要他们遵守宪法和基本法,尊重社会主义制度,为香港的最大利益而努力,不从事危害‘一国两制’的活动,他们的立场和意见就会得到尊重。”他说。

“现在的这些新措施,就是为了确保香港的民主进程能够继续下去,为香港提供一个美好的未来。”江乐士说。

司法独立依然“强大并充满活力”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时,已在香港从事刑事检控工作近20年的江乐士被任命为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刑事检控专员。

“对于这一任命,我当时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很多人认为,在香港回归后外籍人士在政府高层职位上的角色会很有限。”江乐士说,“但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如果你对香港的发展有担当,你关心香港的福祉。那么你仍然可以发挥自己的作用,这是一种非常开放的态度。”

事实上,在香港的司法机构和警队中,有许多外籍人士担任高层职位。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就拥有14位海外非常任法官,香港警队的高级警官中也有英籍指挥官。

江乐士在刑事检控专员这一位置上一干就超过了12年,对于香港司法独立的运作情况最有发言权。

“回归后,香港的司法独立一直保持不变。在担任刑事检控专员期间,我的工作没有受到过任何干扰。我们依然采用和其他普通法地区在检控时所采用的原则和方法,包括无罪推定原则等。”他说,“香港独立的司法体系一如既往的强大并充满活力,也一如既往的安全可靠。”

实际上,香港司法机构在回归后享有的独立地位要胜过回归以前。

江乐士表示,司法独立在以前只是惯例,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正是由于香港回归,香港基本法才以明确的法律条款形式确定了下来。“从法官到检控人员,司法人员的权利受到基本法的保护,这让人非常安心,也是香港法治的一大优势。”

此外,基本法明确了香港享有终审权,香港特区终审法院于1997年7月1日成立,取代了伦敦枢密院的司法委员会,成为香港最高的上诉法院。

“回归前,香港人需要跑到英国伦敦去上诉。现在,我们在自己的地方就能处理了。这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而且事实证明非常成功。”江乐士说。

40多年前,江乐士在伦敦只是一名初级检察官,一个短期工作机会让他和香港结缘。这份工作为他提供了广阔的职业空间,也让他感受到了香港昂扬的奋斗精神,促使他最终决定留在香港发展。

回看当年,江乐士依然十分赞同最初的决定。“我认为,整个国家都希望香港取得成功,这就是为什么香港的司法机构受到尊重。”他说。(参与采写:林宁、张一弛、吴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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