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非婚妈妈”的生育金之“争”

2021-04-11 17:00:36 来源:看看新闻

时隔四年,张萌(化名)终于等来了那笔生育金。对于“非婚妈妈”张萌来说,这不仅仅是一笔经济收入,更是身份平等的证明。


没有婚姻 也要生下孩子


在幼儿园门口,记者见到了正在人群中等待孩子放学的张萌。看到是妈妈来接,儿子一路小跑扑到张萌怀里,“我得了贴纸的奖励!”


“你又得了贴纸啦!好棒!”张萌一把搂住儿子。


从2017年孩子出生开始,张萌一直在为生育金奔波。直到今年3月这笔钱到账,张萌的孩子已经从襁褓中的婴儿成长为幼儿园里的小朋友。


张萌今年四十五岁,儿子今年四岁。张萌告诉记者,儿子也知道自己是没有爸爸的。


如果有朋友主动问起孩子的爸爸,张萌并不会刻意回避。2016年,张萌与当时的男友分手,之后她才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事情来得突然,但是对于是否要把这个孩子留下来,张萌似乎并没有太多的犹豫。


“就是做母亲的这种感觉突然之间就被唤醒了一样,我就觉得好像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已经是他的妈妈,他就已经是我最重要的人,我不可能选择伤害他。当时我已经四十一岁了,从客观的原因来看,如果我那个时候不要这个孩子,将来可能就不会再有孩子了。”从主观意愿和客观条件两个方面来考虑,张萌都觉得自己应该留下这个孩子。这个时候,她思量了自己能否独立养育孩子的几个关键因素:自己有没有足够收入?孩子能不能落户?父母是否支持?最终,她做出决定:即便没有婚姻,也要生下这个孩子。


“五险一金”交了17年,为何生育后不能领生育金?


2017年,张萌的孩子出生了。她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孩子能否随她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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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萌仔细研究了国家的相关政策后发现,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中规定,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也可以依法落户。早在2001年,张萌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了上海户口,但对于非婚生的孩子能否随母亲落户,起初她心里并没有底。


“所以我拿了这份文件跟他们(工作人员)沟通了,我说你帮我看一看,我理解就是说办这个事情的人可能不多,但是你还是要跟你的上级部门沟通一下,我觉得我有权利去办户口。后来在电话里沟通之后,他们就让我去拿材料清单,就同意给办了。”采访过程中,张萌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为孩子落户的那段经历,这是她为自己和孩子争取权利迈出的第一步。


到这一步为止,一切进行得还算顺利。然而,当张萌准备申领生育保险金时,难题出现在了她的面前。按照当时《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女职工要想申领生育金,必须填写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尽管张萌在上海工作了17年,也交了17年的“五险一金”,但由于张萌没有结婚证,街道办拒绝为她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她的申请因为材料不全而被拒绝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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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萌无法理解街道拒绝受理她申领生育金的理由。“他们说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我觉得我只是生了我第一个孩子,另外就是结婚不结婚也是我的自由。我工作这么多年,公司一直帮我交‘五险一金’,这个‘五险一金’里面也就包括了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里面都有提到,当你交了生育险之后,你就有权利得到生育金。”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后发现,2016年修改后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于非婚生育是否违背该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有法律人士指出,在法院判决时,往往认为非婚生育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但申领生育保险金是否应该由此而受到限制,的确一直存在争议。


上海社会科学院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陈亚亚告诉认为,《社会保险法》没有规定说,一定要婚内生育才能够领取生育金。但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性的条例会规定,申请生育保险需要提供一个计划生育证明,说明是在计划生育内的。因为这样一个证明的存在,非婚生育女性申领生育金才会受到阻碍。


为了和其他婚内生育的女性一样,“平等”获得生育金,张萌开始了漫长的行政诉讼之路。她先后以街道办和社保事业管理中心为被告,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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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的时候,我给法官写了一个陈述书,我跟他说,其实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增加了一种选择权的事情。如果一个人她意外怀孕的话,我个人认为你为了孩子去结婚,不是一种婚姻自由,那要么你就是流产,就是伤害一个生命。我觉得这两种选择都是很残忍的。”


尽管张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她在一审、二审中均败诉,向上海市高院申请再审也被驳回。但张萌觉得,并非法官不近人情,只是相关的政策还没有及时完善。既然是政策有缺陷,何不去完善政策呢?


因为这场官司,张萌和许多陌生人产生了联结,随着事情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她以及“单身妈妈”这一群体。“刚开始确实是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开始走了诉讼之路,但后来越来越多的‘非婚妈妈’联系到我,了解相关信息,我才发现其实我已经不仅仅是为自己,也在为这个群体争取的时候,我决定换一种方式继续争取。”


坚持奔波三年 终于迎来曙光


2019年12月,张萌和志愿者们向上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寄出了152封《建议保障未婚女性依法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的建议信,很快她就收到了人大代表的回电。“有不少代表或者委员,他们还是觉得这是一件比较有意义的事情,所以他们愿意去关注这一点,有一些代表和委员联名提出了建议或者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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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三年的坚持与努力,事情的发展方向终于出现了转机。2020年初,上海“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联名呼吁保障未婚妈妈的生育保险权益。参与该建议的上海市人大代表周瑜告诉记者,“就是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对未婚生育群体的关注,开展调查,进一步的研究对策,积极引导,这样可以让计划生育高质量地继续发展。之后很快地收到了卫健委的来电,答复说会开展调查,积极研究对策。”


去年4月20日,《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正式启动。该《办法》自2001年11月1日施行以来,已有19年,距离2009年第二次修改也已经有11年。经过9个月的全面评估后,评估报告提出,“未婚妇女的生育权,也应当受到保护,享受生育保险。”评估组认为应当及时修订《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相关政策规定,出台符合本市实际的生育保险办法,以更好地实施生育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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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上海市民政局的一纸文件宣布,“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也就是说,在街道办申领生育保险金,不再需要出示结婚证。紧接着,今年1月1日,上海“一网通办”移动客户端“随申办”上线了生育保险申领的线上申请。张萌觉得,自己的问题可能很快就能解决了。“我看到这个线上申请之后,我当天就在线申请了,我发现的确不再需要计划生育审核证明,也不需要结婚证。3月初拿到了我的生育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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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生育金的那天,张萌发了一条朋友圈,记录这个等待了四年的开心时刻。意外的是,一位经常见面的微信好友看到这条内容后向她道出了自己未婚妈妈的身份。她告诉张萌,因为觉得自己情况特殊,之前对生育金选择默认放弃,而了解张萌的事情后,她也开始着手准备去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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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萌成功申领到生育金之后,上海又有多位非婚生育女性也顺利领到了生育金。回想过去四年多的经历,张萌想要感谢的人很多:在上海“两会”上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对现行《办法》全面评估的法律工作者、研究报告后及时做出改变的相关部门,当然,还有为追求平等权益一直坚持奔波的自己。在多方合力之下,才让这场长达四年的生育金之“争”终于迎来了一个令人欣慰的结局。


采访临近尾声时,张萌对看看新闻Knrws记者说:“想起过去的种种,还是很感激的。我觉得这不仅仅是钱的事情,这还是一种平等权益的认可,认可不同种类家庭的存在,只要他们生活幸福,不影响他人。也许你觉得现在是对我们这样一个少数群体的宽容,我相信以后你(如果)因为种种原因成为这样一个类似的少数群体,那我相信你也希望得到社会对你的宽容。”


终于获得生育金,让张萌在政策上感受到了被平等对待的温暖。但张萌知道,人们观念上的转变还需要更多的时间。除了最亲密的朋友,张萌并不会主动向别人公开自己的故事。随着孩子慢慢长大,张萌也在试图帮助孩子认识这个多元的世界。她正在给儿子读一本名字叫做《各种各样的家》的绘本,书里有这样一句话:“很多孩子跟他们的爸爸妈妈一起住,也有很多孩子只跟他们的爸爸,或者妈妈一起住。”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周智敏 摄像:徐玮 张凯 刘宽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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