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通报“消防车进小区救助受阻”:对保安罚款,约谈负责人

2021-01-25 20:06:00 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戴越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山东德州消防车进入小区执行救助任务受阻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针对此事,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1月25日发布通报称,涉事保安李某因未及时与小区中控室联系开启升降杆阻碍了消防车通行,被处200元治安罚款,同时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被主管部门约谈。

网传的现场视频显示,因小区大门停车杆未及时开启,赶来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无法进入小区,消防指战员自行用手抬起停车杆,消防车得以进入。过程中有群众大喊“救护车(消防车)都不(给)开门啊?”

1月25日,一名知情人士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介绍,当时保安手中没有控制停车杆的遥控器,“保安当时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没有与小区中控室取得联系。

1月25日,涉事小区所处的德州经济开发区发布官方通报,介绍了事件经过。

通报称,1月23日21时48分,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德消防救援站接到德州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指令,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庄园小区进行社会救助。约22时05分,消防车到达翠湖庄园北门,消防队员要求值班保安李某抬起升降杆,因该小区门禁对非本小区车辆进入抬杆放行由中控室统一控制,值班保安手中无遥控器,不能进行人工操作。消防队员担心延误救助行动,便徒手抬起升降杆于22时06分进入小区,依据监控显示,该过程持续52秒。在这一过程中,保安李某未及时与中控室进行联系。

1月24日,公安机关就该事件向相关当事人进行询问。该事件中,李某未及时与中控室进行联系,形成了事实中的阻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三项之规定,给予李某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

另外,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于24日晚现场约谈了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将在全区范围内对该物业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责任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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