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城管永丰中队查处房产经纪未备案违法行为

2021-01-25 16:07:58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

为积极推动房地产经纪管理类执法事项的落实,近期,城管永丰中队对辖区内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摸底检查。

检查中发现,位于玉树路上的某房产经纪公司,已经营多年,但当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其出示房管备案手续时,该经纪公司负责人却无法提供相关备案证明,并坦承营业至今尚未办理备案手续。执法人员告知相关负责人应履行的责任义务,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30天内,应当到工商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

当天,该经纪公司负责人就带着所需材料至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手续。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公司检查时,备案证书已经办理完成。

下一步,永丰中队还将理清排摸情况,针对房产经纪、房屋租赁等相关事项进一步开展宣传、检查,规范房产中介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