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政策引领,逐绿色发展之梦,上海用生态环境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

2021-01-25 15:03:15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真实记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重大历史进程,展示生态环保铁军形象,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生态环保工作,为“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开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中国环境APP推出“攻坚战报”,反映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突出成就。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战、硬战、苦战。3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采取多种举措,加大治污攻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攻坚战报”以“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聚焦攻坚战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全面集中展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攻坚战的典型经验,反映各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展现生态环保人知重负重、苦干实干,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的情怀与风采。


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授权,上海聚焦环评审批中的 “慢、难、繁”问题,秉承坚守生态环境底线、“放管服”统筹兼顾的改革思路,形成了以“分类管理、源头减量、优化简化、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为核心的“1+8+5”环评改革政策体系,即1个总体方案、8项重要制度和5项保障措施。


一、分类施策 突出重点


2019年6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重点行业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重点行业名录》),着重关注6个重点行业、22种特殊工艺和上海市生态红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通过目录制管理方式,全市约20%的审批制项目纳入《重点行业名录》,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列入《重点行业名录》的审批制项目,将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类实施豁免环评、环评简化、告知承诺等改革举措,在环评形式、审批流程上予以大幅优化和简化。


二、审慎豁免 应放尽放


为助力企业发展,提升办事效率,2018年5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上海市实施细化规定(2018版)》,细化和完善了20个行业43个项目类别的环评分类管理要求。2019年2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对生态环境影响小、风险低的项目 “应放尽放”、“应简则简”。2020年3月,为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扩大环评豁免和环评告知承诺实施范围的通知》,对有助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的物质生产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0个行业30个项目类别中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豁免环评手续,进一步加大环评豁免力度。


三、区域联动 手续简免


为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在产业准入方面的宏观引领作用,2019年6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实施意见(试行)》,在规划环评落地的区域,对未纳入《重点行业名录》的项目可简化环评审批流程。该新政已率先在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临港重装备产业区、上海化工区等本市11个环境基础设施完善、规划环评管理要求落地的产业园区实施,现已逐步在全市层面推开。新政实施后,联动区域内约90%的项目可简化环评办理流程,缩短环评审批时间,为区内企业节约时间和成本,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四、告知承诺 即来即办


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环评管理实际情况,2019年6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明确对特定区域(即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区域)和特定行业(即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业等领域)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试点推行环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环评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减少至1个工作日,实现即来即办。2019年8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第一批环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行业名单。2020年3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第二批环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行业名单,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与民生相关的17个行业44个项目类别,实施环评审批告知承诺管理。


五、优化公参 主动公开


针对环评公示次数多、时间长和入户调查繁琐等问题,2019年6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试行)》,在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同时,合理优化公众参与模式。编制阶段,一是减少公示时间和次数,报告书编制阶段累计公示时间由25个工作日减至10个工作日,次数由3次减为2次;二是取消入户问卷调查;三是拓展公众参与渠道,通过网络、报纸、基层公告等方式增加信息获取途径。审批阶段,自2019年7月1日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动公开批文和经批准的环评文件全本,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新政实施后,环评文件编制时间将显著缩短,环评信息主动公开量将大幅增加。


六、强化监管 属地管理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环境管理制度得以落实的关键,也是改革措施能否落地的保障。2019年6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上海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监管力量上,由现有的市、区两级监管扩展为市、区、街镇三级监管,强化属地化管理。二是监管方法上,实施分类监管,对审批制项目、告知承诺制项目及备案制项目采取差别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三是监管手段上,不断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范围,借助科技手段拓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广泛开展公众监督,依靠群众的眼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监管机制上,推进环境信用管理,加强部门联惩联治,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长效监管机制。新政实施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将在现有基础上大幅提升。


七、主动服务 一网通办


为更好指导建设单位和环评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环评工作,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事前服务。一是制定并发布行业环保守则。明确相关行业的环境管理要求,指导企业落实环境主体责任。2018年已发布《餐饮行业环保守则》,2019年将陆续发布《集成电路行业环保守则》、《生物医药行业环保守则》等。二是全面推行“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信息化能力,依托大数据管理,全市环评审批自2019年10月起全面实现“一网受理”、“网上审批”、“实时查询”、“电子证照”,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真正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三是出台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对上海市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建设项目出台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明确环评技术要求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有效衔接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八、助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


为助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绿色高质量发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发布实施《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环境管理的若干意见》,实现“放管服”统筹兼顾。


“放”的方面,一是实现环评审批源头减量。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以及部分生产制造、电子通信、社会服务、城市基建等行业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对环境影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形式简化为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采取告知承诺管理。新政实施以来,近一半的项目豁免环评手续;约90%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实现即来即办;约30%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简化为环境影响报告表。二是实施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 “两证合一”。审批部门同步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审核,实现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的管理新模式。


位于临港新片区的梅赛德斯—奔驰零部件制造服务有限公司仅花费40天的时间就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环评审批以及排污许可证的核发,较常规流程缩短了2/3时间。三是大力推进环境数据共享。要求临港新片区及相关产业园区主动公开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对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具体建设项目可以共享相关环境监测数据,建设单位可免于开展相关监测,节约时间和成本。四是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国家、市级重大项目实行环评文件公示、技术评估和环评审批并联开展。环评技术评估时限和环评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分别压缩一半。五是实施工程建设“一站式”办理。环评审批纳入投资项目一站式办理机制,实现规划、建设、环保等行政许可事项同步受理,并联办理。上海商汤科技、臻格生物等20余个投资达亿元甚至1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实现“只报一次、只跑一次”。六是下放管理事权。为提高临港新片区的办事效率,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将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处罚等67项生态环境管理事项“一揽子”交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集中行使,并做好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确保放得下,接得住。


“管”的方面,一是实施分类管理。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类实施生态环境管理措施。重点聚焦环境影响大、风险高的行业和项目,出台《临港新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重点行业名录》,将新片区内约20%的审批制项目纳入《重点行业名录》,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列入《重点行业名录》的审批制项目,在环评形式、审批流程上予以大幅优化和简化,实施豁免环评、环评简化、告知承诺等改革举措。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监管力量上,要求临港新片区加强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监管方法上,实施分类监管,对审批制项目、告知承诺制项目及备案制项目采取差别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监管手段上,不断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范围,借助科技手段拓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广泛开展公众监督,依靠群众的眼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监管机制上,推进环境信用管理,对生态环境信用良好的单位,加强指导和服务,减少环境监管和执法频次。对环境信用差、群众投诉反映强烈的单位加大环境监管和执法频次。三是加强环评机构的监管。主要从环评审批、技术评估和日常抽查三个方面加强管理。在环评审批方面,严把环评文件质量关,特别是对原来没有环评资质的单位加强审查。在技术评估方面,要求评估单位加强技术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审批部门处理。在日常抽查方面,定期开展环评文件质量的抽查,每年两次大规模抽查和若干专项抽查,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查处并纳入国家征信管理。


“服”的方面,一是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根据上海“一网通办”的改革要求,环评审批全面实现一网受理、网上审批、实时查询、电子证照,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真正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二是强化政策法规解读和宣传培训等服务。在加强指导、咨询服务、释疑解惑的同时,根据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特点,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生物制药、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行业环保守则,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帮助和指导企业了解和掌握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更好地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建设项目出台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有效衔接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三是实施环境污染治理专业化、社会化第三方托管服务。培育环境综合治理、环境监测、环境监管一体化托管服务,提供环境治理和管理的精细化、系统化、科学化综合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守法合规、提质增效。


改革实施一年多以来,上海市约25%的项目豁免环评;张江、紫竹、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26个产业园区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上述区域内80%以上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实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的产业园区已达到全市产业园区总数的1/4;审批时间和申请材料实现“双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