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新立法:明确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权益保障

2020-12-30 17:10:09 作者:刘理、刘晓晶 来源:东方网 选稿:费一妍

东方网记者刘理、刘晓晶12月30日报道:今天下午,上海市政府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最新出台的《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表示,《办法》包括总则、职业权益保障、执业环境保障、涉医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附则等共5章42条。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表示,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具有风险大、任务重等特点,对此,在现有职业权益保障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办法》作了五方面细化。

一是细化了医疗卫生机构、相关部门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感染控制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二是针对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明确了医疗卫生人员报告、提出建议以及免责的权利,明确了接受人员派遣时的权利;

三是明确相关单位应当保障其休息休假时间和心理健康,落实其在薪酬待遇和补助补贴、教育和发展、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权利;

四是针对作出特殊贡献的医疗卫生人员,明确了其应有的待遇;

五是明确了要对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信用激励,鼓励社会提供关爱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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