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评丨向立法建言者马怀德致敬

2020-12-22 14:23:08 作者:沈栖 来源:东方网 选稿:桑怡

一年一度,《中国新闻周刊》都会从社会各界评选出“有影响力人物”。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作为法律界代表被列为“2020年度有影响力人物”。

《中国新闻周刊》对马怀德作出了如此的颁奖词:“他是积极的立法建言者、中国行政法体系构建和完善的见证者,参与了上百部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上世纪80年代,作为法律三大体系,我国的民法、民诉法和刑法、刑诉法初具雏形,而行政法学科刚刚起步,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阙如。马怀德瞄准了我国立法工作的这一“短板”,师从中国政法大学前辈应松年教授,主攻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并成为我国第一位诉讼法专业行政诉讼方向的法学博士。20多年来,深度参与一系列立法工作的马怀德意识到:自己出身草根,底层意识十分强烈,自觉站在人民立场,为百姓鼓与呼。诚如其言:“有一个表达意见的机会十分难得,而能够表达正确的意见更为重要。因为一旦意见有错,使得法律条文甚至立法思路都出现问题,这会是影响14亿人的事。”

国家赔偿法是马怀德实际参与的第一部立法,且由此获得“马国赔”的雅号。当时学界有个争论焦点,即:精神损害要不要给予金钱赔偿?1994年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将精神赔偿写入法律,仅规定:要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马怀德力主应作精神损害赔偿,2010年修改国家赔偿法将其列入。马怀德主张错判死刑且已执行了的,必须给予其家属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他甚至认为:疑罪从无也是无罪,既然无罪,就应该获得国家赔偿,如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当事人家属据此获得了国家赔偿。

自1990年10月我国正式实施行政诉讼法以来,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无到有,渐入人心。法治政府建设是马怀德这些年致力于推动的又一大事。马怀德参与立法有一个明显特质:敢言,但客观而温和、富有建设性。他说:“没有必要一味地迎合某些政府部门的一些观点和做法,但也不赞成过激批评,后者往往会使问题更糟糕,我倾向于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基于此,国家发改委采纳了他提出的简政放权、搞一站式服务建议,倒逼项目审批流程再造,推动法治机关建设。马怀德曾多次呼吁,现实中的行政诉讼存有三难: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行政诉讼法亟需大修。2014年,已实施24年的行政诉讼法修改草案出炉后,马怀德不客气地评价:此次修改“不过瘾”“不解渴”“比较保守”,他又对某些条款提出大胆修改意见,旨在改变长期形成的公权力不愿意接受约束和控制的惯性思维。

尤其值得一书的是,马怀德针对因政绩考核标准单一、有碍法治政府建设的状况,率先提出了“法治GDP”这一概念。“法治GDP”基于如此理念:“在中国推行法治与发展经济一样,需要来自政府的强大动力。包括法治指标在内的较为全面的政绩考核标准,恰恰能够提供这样的动力。”他带领团队研发了法治政府评估体系,并于2014年出台了针对国内53个被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城市的首份研究报告。之后,这个团队每年都对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做出独立的第三方评估,评估体系日趋完善,覆盖城市增至百个。有媒体称誉:“马怀德团队的逐年评估是在为中国的法治政府建设作‘编年史’。”马怀德关涉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些对策建议,诸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或由试点到全面推开,或由学界探讨到写入法律条文,列为重大决策行政程序。

“在风雨中坚守法治理想”是马怀德强烈的使命感,他是法治改革的呼吁者,更是法治精神的布道者,多年来,殚精竭虑地为编织“制度的笼子”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心力,世人理应向这位知识界精英、法律界翘楚致以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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