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评丨家长乐当“啃小族”,监管应对“小网红”说不

2020-12-03 09:20:21 作者:汪昌莲 来源:东方网 选稿:郁婷苈

拍视频、做直播可以赚钱,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常识,一些家长开始为流量“啃小”。萌娃类账号如今成为各视频平台上的大类,儿童博主的吸金能力超过成年人已经不是秘密。同样是拍儿童短剧,来自山东的韩大鹏给两个女儿开通短视频账号才一年多,月入就15万元起,“还上账后都不知道怎么花”。如今,他是一名全职视频博主。“小网红”高流量的代价是一定程度的隐私泄露。(12月2日《中国青年报》)

近几年来,网络直播、短视频越来越博得未成年人及家长的青睐。相关数据显示,4.25亿网络直播用户中,青少年观看直播的比例达到45.2%。但网络直播内容良莠不齐,更有未成年人涉足网络直播,乱象频出。去年,媒体曝光在快手、火山小视频平台上,怀孕的未成年妈妈扎堆做网络主播,晒孕照、验孕棒、医院产检书吸引眼球。特别是在2017年,美拍直播平台被媒体曝光有小学生等未成年人脱衣直播。一些家长乐当“啃小族”,将未成年人子女打造成“小网红”,任由孩子们的隐私在网上“裸奔”。

时下,一些家长和平台受利益驱使,让未成年人充当网络主播,甚至让未成年人在直播过程中,传播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以此吸粉生财,明显破坏了人的发育和成长规律,严重摧残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同时,将演艺圈及网络直播平台一些浮躁心态,以及功利思维,过早地灌输给了孩子,甚至强加在孩子身上,这种拔苗助长的方式,势必会造成孩子畸形成长,甚至成为一个不良习气早熟的“小大人”。要知道,让孩子过早地涉及成人领域,做一些“少儿不宜”的事情,可能会毁了孩子的一生。特别是,一些未成年网络主播的“恶示范”,可能会教坏更多的未成年网民。

去年两会上,全国政协青联界别建议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对未成年人担任网络主播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他们担心的是直播平台内容低俗、未成年人未成形的道德意识和隐私忧患。基于此,今年7月13日,国家网信办发布通知称,严厉打击直播、短视频网站平台存在的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严格排查后台“实名”认证制度,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如此语境下,涉及儿童的自媒体内容,必然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经历了一番乱象之后,如今国内许多大直播平台都不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设置注册通道,但一些小平台上仍有漏洞。

可见,家长乐当“啃小族”,监管应对“小网红”说不。首先,加快制定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等条款纳入其中,从源头上立法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同时,有关部门应该拿出一个果断强硬的管理措施,除了出台网络主播“禁童令”之外,建立网络直播申报、审批制度,对审查通过的直播平台在播内容进行实时播控和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再者,应对网络直播中的暴力、低俗、危险内容和不文明语言做出严格限制,将未成年人的“视界”限定在保护的范围内。特别是,要完善监管措施,建立网络主播实名制及信息共享“黑名单”体系,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能放任主播传播非法视频,侵害他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