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评丨单位招考落实亲属回避制度,一举双赢

2020-12-01 09:52:46 作者:刘纯银 来源:东方网 选稿:郁婷苈

11月29日,202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开考。与以往相比,此次招考公告中对“亲属回避”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11月30《新京报》)

众所周知,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相对稳定、工资有保障,退休后仍由国家负责养老,是当前为数不多的“金饭碗”。尤其是工资一般能迅速地随着物价、财政收入的增长“水涨船高”,还享有办公、出差、乘车等补贴,在住房、医疗等方面也能享受到更好的福利照顾,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特别是刚走出大学校门亟盼就业的学生,无疑有着巨大的诱惑力,以致每年参加国考的人数一直居高不下。据统计资料显示,今年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约为60:1,最热门职位竞争比达到了2315:1,可谓“两千里挑一”,也可见竞争激烈。

虽然行政、事业或国企等单位基本实行逢进必考,但疏理近些年来报道的一些案例发现,这些单位“裙带关系”“近亲繁殖”现象比较严重。如中央巡视组在2016年对某国有银行巡视时发现,该行“总行管理的691名干部中,220名干部的配偶、子女共240人在系统内工作”。无独有偶,海南省儋州市畜牧兽医局原局长李昌充,不仅把儿子、堂妹等亲属安排在自己的系统,还成功协助多位同事的儿子进入畜种场担任要职。正如一专家所指出的,尽管行政、事业和国企等单位已形成比较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机制,制度规范因此缺少执行的刚性。这也可以从近年来用人单位招考公告中的“回避条款”总能引起社会关注事实中反映出,一段时间以来,“近亲繁殖”现象在一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高校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成为选人用人领域一大顽疾。

同时,单位“近亲繁殖”的负面影响也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受亲戚、朋友等“裙带利益”关系的影响,不利于面试时公平竞争,甚至可能设置“萝卜招聘”;二是都来自同一个家庭(家族),工作思路、政策观点具有同一性,缺少集思广益的优势;三是“近亲繁殖”过多,还可能存在拉帮结派而“排外”,不利于单位团结,不利于形成单位凝聚力;四是可能因缺少相互监督而滋生权力腐败;五是不利于引进优秀人才,最终可能出现恶性循环,不利于单位健康发展。

正是由于“近亲繁殖”不仅损害选人用人公平、腐蚀政治生态,也容易对人才形成“逆淘汰”,最终伤及企业、单位乃至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所以,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前夕,中纪委专门发文谈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用人方面的“裙带利益”“近亲繁殖”现象,这无疑是一种有的放矢,也向社会释放出明确信号——选人用人方面的腐败仍客观存在。对此,通过“亲属回避”制度进行有效预防、治理,既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也是一举双赢的好措施。真心期待各地用人单位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亲属回避制度,减少乃至消除单位“近亲繁殖”“裙带关系”关系,以促进单位“优生”“优育”,推进单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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