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绿皮车”应尽早告别“二手烟”

2020-12-01 09:29:12 作者:江德斌 来源:东方网 选稿:桑怡

在我国,高铁、飞机、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已经实行了禁烟,然而普速列车,也就是大家称为“绿皮车”的火车,至今还存在着“吸烟区”。前不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列车设置吸烟区引发的诉讼。(11月30日《成都商报》)

火车属于封闭式环境,一旦有人吸烟,就会随着空调、通风系统,散播到其它车厢内,造成“一人吸烟、全车受害”的场景。目前,高铁已经实现全面禁烟,乘客如果在车内违规吸烟,将根据情节轻重,遭到罚款、禁买车票等处罚。可是,“绿皮车”并未全面禁烟,仍然存在“吸烟区”,导致广大非吸烟乘客遭受“二手烟”戕害,引起社会舆论的批评,亦有乘客发起诉讼维权。

2017年6月,大学生小李因在乘坐K1301次列车上遭遇了“二手烟”,反映后无法制止,随后,她将负责承运车次的哈尔滨铁路部门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哈尔滨铁路部门取消K1301次列车的吸烟区标识及烟具。在此次报道中,山东王先生也是在列车员不作为的情况下,寻求法律途径维权。近年来,民众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类似诉讼还会不断出现,铁路部门应重视乘客健康和公共利益,及早在“绿皮车”实施全面禁烟。

“二手烟”对他人的身体健康危害非常大,即使短时间少量接触,仍能导致心梗、哮喘发作等疾病。科学实验证明,如果有人在室内吸烟,就算使用通风、空气过滤等装置,或者室内设置吸烟区,都无法达到全面无烟的要求。因此,“二手烟”不存在所谓的“安全暴露”水平,只有全面禁止室内吸烟行为,才能保护非吸烟者免受“二手烟”危害。诸如火车、地铁、汽车、飞机等公共交通,都属于封闭式环境,空气流通较差,不应容许吸烟行为。

而且,火车全面禁烟亦有法律依据,国家卫健委在2011年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容易引发火灾的区域禁止吸烟,此前火车因吸烟多次诱发火灾事故,亦证明火车上不宜吸烟。此外,像北京、天津、青岛等地也都实施了控烟条例,明确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亦包括火车在内。

目前,高铁已经全面禁烟,也有少数“绿皮车”采取禁烟措施。据2020年5月31日中铁集团官微消息,目前已有9个铁路局集团公司的100列普速列车实施全列禁烟,与全国总共3万多列的普速列车总数相比,还不及百分之一。可见,“绿皮车”全面禁烟已有法律和案例支持,社会大众亦有强烈诉求,铁路部门不应再拖延下去,应站在社会公共利益立场考虑,及早出台相关规定,在全系统内实施列车全面禁烟,以保障广大乘客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减少不必要的健康损失和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