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老人免费乘公交全覆盖”应全国推广

2020-11-27 09:28:32 作者:江德斌 来源:东方网 选稿:桑怡

山东省政府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山东省及省外来鲁的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享受山东省老年人优待政策,实现各市互认、省内通用。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1月26日齐鲁网)

山东省此次发布的针对老年人的优待政策,有不少亮点,最主要有两项,其一是将老年人享受免费公交的年龄降低到60岁,较现行优待政策规定的年龄降低了5岁;其二是实现了全覆盖、全员化,不再仅限制本地户籍人口。显然,该政策迈出了一大步,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更多优待政策,凸显山东省对老年人的高度重视,给予更优厚的社会公共福利,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目前,全国各地均有老年人优待政策,主要内容差不多,包括免费乘坐公交车、看病优先、景区免票等。但是,各地优待政策不统一,设置了很多限制条件,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比如拿免费乘坐公交车来讲,各地大都将年龄限制在65、70周岁以上,还规定了只有本地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口可以享受,如此就导致覆盖面较窄,65岁以下的、异地流动老年人都不能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待政策。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变化,更多老年人选择外出旅行或旅居生活,还有不少老年人去外地投靠子女,长期不在本地生活,也就无法享受到户籍地的优待政策。而且,目前省与省之间、省内市与市之间老年优待政策存在不统一、证件不互认等问题,造成异地老人不能享受流入地优待政策,构成事实上的“两不靠”,显然很不合理。

全国各地的老年优待政策处于“碎片化”的割裂状态,削弱了老年人的社会公共福利待遇,给老年人带来了不便,导致产生地域歧视性现象,对异地老人不公平,也与我国的人口大流动趋势相背,阻碍了社会经济的交流与发展。现在,很多在异地生活的老年人,受到两地政策限制,在养老、医疗、出行等方面受到困扰,限制性条件较多,无端增加了生活成本,对流入地缺乏归属感。

由此可见,各地应效仿山东省的老年优待政策,充分考虑老年人面对的现实问题,基于人性化的立场,主动打破地域阻碍,尽快协商合作,实现优待政策跨省统一、证件互认。通过保障老年人在全国各地都能享受到平等的社会公共福利,打消老年人的异地流动顾虑,实现异地旅居的便利化,提升晚年生活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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