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大会”再掀金融科技浪潮 欧科云链多维度助力金融监管

2020-09-26 14:21:00 来源:中国网财经

时值 “外滩大会”在上海召开,“金融科技”一时风头无两。与会人员畅谈金融科技的现在和未来。作为新时代的“产物”,人们对金融科技也充满了无限的遐想。

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FinTech),即“金融“和”科技“的高度融合。2016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提出了一个被广泛认可的定义,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它能够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

简而言之,就是指借助于诸如ABCD(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组成要素进行分解和重构。

金融科技高速发展,欧科云链积极参与区块链行业标准制定

不可否认,这些年,人们尽享金融科技带来的便利:网络支付、移动支付、智能理财……但好的东西往往不是独来的。

新兴技术+金融的出现也对成形于20世纪的传统金融监管体制带来了全方位的冲击:复杂的金融产品和快速迭代、迅猛发展的新兴技术相结合,不仅给履行分业监管的职能部门制造了监管对象模糊、监管边界不清晰的障碍,也给监管的跨境合作增加了政策差异和时空错配的困难。

“数字资产”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金融科技现象之一,近年来围绕其滋生的洗钱、金融诈骗等非法行为屡禁不止。

9月24日举办的第九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公安部国际合作局局长廖进荣透露,据初步统计,每年自境内流出涉赌资金超一万亿。而从犯罪形态来看,部分涉赌团伙多利用虚拟货币通道不可冻结、匿名难以溯源等特性收集转移赌资,这给打击工作也带来了很大挑战。

PeckShield《2019数字资产反洗钱(AML)研究报告》还指出,2017年通过数字资产从中国流到国外的资金总量为101亿美元,2018年为179亿美元, 2019年为114亿美元。

就数字资产而言,其监管政策相对落后于实际发展,但不会缺席。

2020年9月22日,区块链行业应用反洗钱标准讨论会在京召开,欧科云链和百度、小米、奇虎科技等知名公司共同参与制定了行业首个区块链应用反洗钱标准。

区块链反洗钱标准起草小组副组长宋爱陆介绍称,“随着区块链技术生态、数字经济等不断成熟,更高的透明度、安全性以及合规性已经成为了全球投资者和用户的共同诉求。在区块链产业加速发展的同时,借由区块链金融新业态的金融犯罪风险相伴而生。其中,新型洗钱方式也呈现出从传统金融方式向区块链领域扩散,如衍生的暗网出入金匿名生态、比特币交易洗钱、其他匿名数字货币洗钱、去中心化交易所洗钱等新型手段。”

参与起草标准的欧科云链集团代表指出:“与联盟链场景不同,对于很多已经运行的公链,不存在明确的开发主体,我们无法强制要求其配合反洗钱标准进行改造,所以需要在应用层进行监管。具体而言,为解决当今主流公链的数字货币反洗钱业务时,还是需要依靠区块链大数据,从公链中提取地址标签,通过专业、高效的工具产品进而去监测追踪。”

紧贴执法部门实战需求,打造专业工具追踪黑钱

“区块链行业是一个新兴、高度细分且独具特点的行业,传统金融的规则在这个行业也不完全适用。而且目前也没有明确的直属管理机构,采用直接强制命令的标准并不适合,现阶段,最合适的就是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当然,对于标准的制定者,我们会有很严格的筛选,核心有两点:首先是要了解这个行业,并在这个行业有一定业务,最好能接触到反洗钱领域;其次是愿意配合这个行业走向健康发展。”宋爱陆对此表示。

欧科云链于今年3月份正式加入反洗钱标准起草小组,此次反洗钱研讨会上,欧科云链集团代表也介绍了旗下新推出的“链上天眼”系统,并通过实际操作案例解释了数字货币的数据分析流程,为标准的制定提供案例参考。

据了解,今年9月1日,欧科云链集团正式推出全网首个向全球用户免费开放的链上数据监测和交易行为可视化工具——链上天眼。 “链上天眼”功能可基于对海量链上数据的深度分析和持续追踪,为用户提供交易图谱、地址分析以及链上监控等可视化形式展现,最终形成还原交易行为本末的线索链。

据链上天眼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该系统上线以前,欧科云链团队就已经积极协助和配合执法办案部门处理了一些像洗黑钱、传销盘跑路等相关案件的侦破。链上天眼上线后,多地网安部门也对该功能表示强烈兴趣,与项目技术人员就实操层面进行探讨。

据了解,就沟通中公安人员对“链上天眼”功能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技术人员将会在产品规划中逐渐优化和完善产品性能,未来不排除推出专门针对相关部门和机构的“Pro”版本。

法学+区块链复合型人才培养,助力金融监管

除了积极和各地执法部门对接、加入行业自律组织参与区块链反洗钱标准制定外,欧科云链也一直协助高校进行法律+区块链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以应对区块链行业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作为国内目前公认最好的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也与时俱进,一直与欧科云链集团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双方此前多次展开课程联合培养研讨会。

近年来,数字资产相关犯罪案件频发,数字货币作为虚拟资产,是否会受到法律保护成为大众议论的话题。最新颁布的《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相关法律专家表示,目前网络虚拟财产如果要收到保护,很可能会被纳入财产权中的物权作为保护。同时,我国刑法对加密数字货币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洗钱罪”等进行规制。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赵炳昊指出:“面对数字货币这一崭新的金融科技现象,世界各国监管者都面临着监管战略和路径选择的问题。这对立法者和监管者自身也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和挑战。”

在他看来,面对这一全新的科技、金融和法律现象,立法者和监管者至少需要具备三个层次的能力和知识储备。

第一层次是应用法学知识分析数字货币的能力。立法者和监管者除了要具备坚实的民、商事甚至刑事法律基础,还必须要熟悉证券法、银行法、反洗钱监管等,而且还要在此基础上能够将这些法律知识融会贯通,从法律视角理解、分析、解构数字货币诸要素;

第二层次是学科交叉能力。数字货币涉及区块链技术、金融和法律交叉领域,因此理解、研究和管制这一金融科技现象,对监管者提出了极高的跨学科能力要求。立法者和监管者需要对金融和区块链科技有深刻的感知和体悟,既要有第一手的实操经验,还需以宏观视野将法律、金融、区块链技术综合解构、分析并加以评断;

第三层次是与时俱进的创新能力和勇气。这要求立法者和监管者不固步自封,能够从生产关系革命的高度,扬弃现成的监管理论和实践,勇于开拓新的监管路径、标准和维度。既要从 鼓励新兴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的角度出发,又能够促进市场竞争和稳定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总而言之,在数字货币监管领域,深刻理解区块链技术、熟悉金融产品、金融监管制度并具有深厚的法学修养是监管者必备的素质。

目前,双方合作正在有序开展。据课程相关负责人透露:“为了能更好发掘区块链等数字经济等相关技术的司法应用场景,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和法律规则,在目前课程合作的基础上,未来双方将进一步深度合作,共同助力区块链安全提升和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作为全球领先的区块链产业集团,亦是中国本土成立时间最早的区块链企业之一,欧科云链集团一直致力于区块链技术的研发和商用,同时也在产、学、研等多个维度共同发力,旨在全面助力区块链产业加速落地和发展。虽然在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这还远远不够。环视当下,汹涌澎湃的金融科技创新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任何个人、企业、机构甚至是国家

都不能采取漠然的态度,更不能满足于已有的创新优势,否则我们将丧失已有的优势,更有甚者,还将错过参与主导未来在整个行业甚至是国际金融话语权的地位。

参考资料:

1.赵炳昊《加密数字货币监管的美国经验与中国路径的审视》,《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总第222期。

2.徐晓明《全面认识加密数字货币》,《金融时报》2018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赵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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