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评丨器官捐献期待更多理解和激励

2020-09-21 10:29:46 作者:郑建钢 来源:东方网 选稿:桑怡

昨天,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百余位党员医务人员线上登记器官捐献。心血管外科刘冀东主治医师是其中之一,“参加器官移植和捐献的培训活动,让我对我们国家关于移植的方方面面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受益良多。也突然发现,除了从医生的角度看这个问题,我还可以从平常人的角度去看待移植的问题,这让我豁然开朗,于是自愿登记和参加,也算是另一种对移植事业的支持。(9月20日《新闻晨报》)

身后捐献出器官、角膜,令人肃然起敬;而从医生和平常人的双重身份去看待移植的问题,自愿登记器官捐献,不但令人感动,而且具有带头作用和榜样意义。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由于开展的时间比较晚,器官捐献率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更远远低于社会的需求。眼角膜的捐献也根本无法满足需要。我国每年只能进行几千例眼角膜移植手术,却有大约四百万患者在苦苦等待一枚无比珍贵的眼角膜,能够获得眼角膜供体至关重要。

器官、角膜难以自给原因是多方面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老观念根深蒂固,是捐献工作阻力重重的主要原因;法律和制度不够齐全,让捐献者及其家人难以得到有效的激励和帮助,再加上宣传不够、保障不力,导致捐献遭到冷遇,器官(角膜)普遍短缺。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陈旧的思想观念应该进一步改观,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应该不断修订和完善,保障工作可以通过各方协调而日趋完善,有关的宣传工作也应该紧紧跟上……动员更多爱心人士参与到器官捐献行列中来,还有许多事情可做,还有许多潜力可挖。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工作围绕政策保障、人文关怀和规范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殡葬、积分落户、交通事故优先处置、困难家庭助学帮困等政策,从制度和实践层面,保障了捐献者及其家属获得应有的尊重和价值获得感。行之有效的激励政策意义重大,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捐献工作。

此外,国外一些捐献方面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美国《统一遗体捐献法案》规定,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其角膜一律捐献;在公立医院去世的患者,死因除了少数癌症以及艾滋病等严重传染病,角膜一律捐献。法律规定,让美国人的角膜捐献成为了习惯。

美国一些州还制作捐献卡,该卡上注明捐献者愿意捐什么,不愿意捐什么,鼓励捐献者把捐献卡与驾照等一些随身携带的证件放在一起。如果捐献者不幸遇难,“器官分配协调”机构根据其随身携带的捐献卡迅速对该捐献者的遗体和器官进行分配:角膜、心脏、肾、肠等都分配给一些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

生命在奉献中延续,大爱在人世间永存。通过捐献,为他人带去生的希望,让亲人以另一种方式活在人间。就像歌词所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爱将通过捐献者和受捐者一代代传递下去,惠及社会,惠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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