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统新作即将出版 记录1945-1949年中国政府审判日本战犯全过程

2020-08-15 22:32:06 作者:熊芳雨 来源:东方网 选稿:郑闻文

东方网记者熊芳雨8月15日报道:《大审判》一书为著名军史专家刘统教授的又一部军事力作,详细叙述了1945—1949年中国政府审判日本战犯的全过程,本书将由上海人民出版社近期出版。在2020上海书展期间,刘统做客上海图书馆,还原了这段被淹没的历史。

在书中,刘统详细叙述了1945—1949年中国政府审判日本战犯的全过程,保留了大量起诉书、判决书、审判记录、会议记录等审判档案的原貌。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国民政府在南京、上海、北平等十个城市组织军事法庭,对关押的2300余名日本战犯中的800余人进行了审判。全书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1942年伦敦成立联合国战争罪行审查委员会开始,叙述日本战争罪行调查的两个阶段以及战犯确认和逮捕的过程;第二部分详细介绍十个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过程;第三部分为五个重要战犯和上海集体审判日军将领案的审判经过;第四部分介绍了四个重要涉外案件的审判;第五部分探讨了审判的相关问题;第六部分附录日本重要战犯名录和审判日本战犯统计表。

刘统说,我作为一名专业的史学工作者,10年前你问我审判的事,我是说不清的,因为这段历史很少被提起,所以我花了5年时间深入挖掘,就为还原这段历史。在挖掘中我发现,审判战争罪犯这件事,是1942年1月在伦敦首先提出的,当时二战接近转折,德军节节败退。于是英国政府召集在伦敦流亡的九国政府提前开会,商量战后如何审判战犯。中国驻荷兰公使金问泗住在伦敦,他也参与了,当时中国官方也表态战后要审判日本战犯。

金问泗代表官方提出一个立场,各国审判法西斯都是从发动战争那一年开始,中国不行,中国从1931年918事变开始就受到日本侵略,我们的战争罪行调查期限也要从1931年开始。

此外驻英国大使顾维钧也提出,审判战争罪犯以《海牙公约》《日内瓦公约》《国际法》等作为法律依据,但中国是主权国家,我们要用国内法律来审判战犯,国内法会尽量跟国际接轨。

国际法对照表

那时伦敦委员会提出34条罪名,中国把这些罪名与国内的刑法、海陆空作战法等进行对比。“这些罪名在国内法律中是什么位置,当时一条条对比的,工作量很大”,刘统说,但我们又不能完全依靠国外法,他们定的34条罪名主要是按英国的情况,比如轰炸医疗船,英国在海上运输时总是遭到德国潜艇袭击,这是违反国际公法的。但是中国没有医疗船,这条罪名在中国不适用。

刘统表示,中国发生的几种情况没有相应罪名的,比如损坏中国文物古迹,掠夺文物国宝等,在34条罪名中都没有,于是当时的中国政府根据具体国情增删,最后定了38条罪名。

“这是中国第一次独立进行的国际审判,也是中国司法人员运用国际法与中国国内法结合进行的空前规模的战争审判。刘统最后说,这些都是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要牢记历史,才能保卫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