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好人”获罪后仍获殊荣该怎样反思

2020-08-07 09:55:50 作者:余明辉 来源:东方网 选稿:桑怡

河南南阳男子王会岑,30多年来坚持助人为乐,如助农民工讨薪、资助贫困大学生等困难群体。2015年9月王会岑入选“中国好人榜”,2016年被评为“南阳市第四届道德模范”,2017年被评为南阳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一位“新野好人”。然而,近日却有网友爆料称,王会岑于2018年4月被判敲诈勒索罪后,但其仍被当地当作典型人物宣传,并获颁2020年“南阳好司机”称号。

对此,新野政府网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王会岑确实犯过敲诈罪,之前他们“因为信息不对称,不了解情况”对其做了表彰宣传,现在他们“会把网络上相关的新闻都撤掉,后面还会在网上发布情况说明”。而王会岑本人则回应,当年他只是一个中间人,帮别人协调解决事情,并不是想私吞涉案的2万元。他称,目前已经向当地纪委和信访说明了案件情况,“现在想把这个案子‘翻’过来”。

就目前信息看,不管王会岑被判敲诈勒索罪到底是否准确和冤枉,但能够坐实的一点是,其2018年前确实做了不少好事,获得“新野好人”等称号,但2018年被判敲诈勒索罪后,就变成了恶人,起码在已有的法治判决中是这样。

对于这样有重大不足的对象,是不应该再继续被当作典型人物宣传,并获颁2020年“南阳好司机”称号。但事实却正好相反,“新野好人”王会岑在变恶人后,仍被当地作为先进典型上报、宣传,并继续获得相关殊荣,这让人遗憾的同时,更值得深思。

众所周知,对于诸如评比“南阳好司机”这样带有社会正向引导意义的活动,不管是活动等组织方,还是地方等相关方面,在参选人选的推荐、审查上都应该慎之又慎,要有一套严格的审查程序,确保参选人在遵纪守法、道德声誉等方面没有明显的瑕疵,确保最终的评选结果,也就是最终的获奖对象准确,具有真正的社会正能量、社会引导和示范榜样作用。

但“新野好人”王会岑变恶人后却仍能被推荐、宣传并获相关殊荣,这在让人不信服的同时,更让人质疑的是新野在推荐相关人选的公正性,以及相关奖项评比的严肃性、把关的严密性、组织评比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凸显的是相关评比程序组织的严肃性不够、审查查证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同时,也让人看到基层在相关人选的推荐上,缺乏足够的严肃和认真态度,从而缺乏对所推荐对象的真正全面和深入了解,在人选的推荐上犯了印象主义、经验主义,一定程度上凸显的是一种工作作风不实。

当然,要把这一错误全部归咎于地方等方面的工作作风不实,似乎也不全面。毕竟,就现有情况看,司法部门对诸如公民司法惩处的信息等资料,在不同部门间、尤其是地区间缺乏及时必要的有效互通,给相关方面及时查证落实也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甚至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可能根本就无法掌握到,从而导致一些推荐上报人员信息得不够准确,这昭示的是司法信息互通、公开还需继续深化。

概而言之,针对“新野好人”王会岑变恶人后仍能继续获得殊荣引发的舆情,当地积极回应,并表示很快撤销相关错误信息等,当然必须。但更重要的,有关方面也要针对当地有关方面回应的针对王会岑在推荐、宣传等过程中的错误,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不了解情况”等原因导致作进一步的调查,看到底是由于筛选等工作不实、评选审查程序不合理等导致的,还是由于相关司法信息公布及时、部门衔接不畅造成的等,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纠偏完善,避免再有类似不该发生的低级错误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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