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上海开“顶额罚单” 具有标本意义

2020-08-07 09:59:47 作者:玫昆仑 来源:东方网 选稿:桑怡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日前向一家花鸟市场开具3万元的控烟违法场所罚单。据悉,这是2017年3月1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生效实施后,上海执法部门开出的首张“顶额罚单”。(见8月6日的人民网)

对花鸟市场开出3万元罚单,这不仅是《条例》实施以来首张最高的“顶额罚单”,恐怕也是对控烟单位进行处罚的首张罚单。不管是不是,都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标本意义。它至少告诉我们,要从严控烟,不仅要敢于处罚个人,更要敢于对控烟单位开出罚单。

时下,一些地方早就出台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的禁令,可是执行几年甚至十几年控烟罚单不是“难产”,就是“羞答答地开”,以致公共场所吸烟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殊不知,吸烟不仅有害自己的健康,还危害他人的健康。有数据显示,在我国,吸烟人数约有3.5亿,约7.68亿非吸烟者被动吸入“二手烟”,每年有近100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可见,在公共场所禁烟,是为了公众利益,并非小事。既然出台了“控烟令”,就应该严格执行;否则,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控烟令”就会沦为一纸空文,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特别是,有的地方即使开出了控烟罚单,也只是针对个人的罚单,很少针对控烟单位开出罚单,难以发挥出控烟罚单的更大威慑作用。

而今,这家花鸟市场,不仅没有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和控烟监管电话,而且办公区还设有吸烟器具,地上还有多个烟蒂。这充分说明,该市场没有履行公共场所禁烟管理职责,属于控烟不力,依据《条例》对其开罚单,有理有据。因为遵守控烟《条例》,做到公共场所完全禁烟,不仅是对个人的严格要求,也是对控烟单位的严格要求。既然控烟单位没有履行好禁烟管理职责,就是没有遵守法律规定,理应依法查处。

对控烟单位开罚单,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具有很大的警示作用。试想,对控烟单位都敢开罚单,对个人自然敢开罚单了。可见,对控烟单位开罚单,具有强烈的威慑力,能够告诫各控烟单位:今后,谁要是不认真履行控烟《条例》,谁就会付出“血的代价”。这不仅是一面“镜子”,值得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如餐饮单位、KTV、网吧、酒吧、会所、夜总会、浴室、按摩院等娱乐场所,以及商务楼宇、综合商业体等“照一照”,看自己是否认真执行了控烟《条例》,是否做好了公共场控烟工作;而且为各地控烟工作带了个好头,树立了敢开罚单的榜样,是一面“旗帜”,值得各地学习与借鉴,从而共同担起社会责任,齐抓共管,营造“知害拒吸、知法遵法”的良好氛围,推进和健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控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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