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方案来了 这些院校今年跨省互通

2020-08-06 15:39:00 作者:项颖知 来源:东方网 选稿:刘默涵

东方网记者项颖知8月6日报道: 沪苏浙三省将在长三角示范区联手打造一体化发展的职业教育高地。东方网记者今天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处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平台建设方案》已正式出炉。

据介绍,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善县教育局将具体负责平台建设各项工作,共同推动长三角示范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将示范区打造为职业教育高地。根据方案,建设目标将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逐步完成。

一、近期目标(2020年完成)

1、统一示范区内职业院校招生录取。

一是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入学。示范区内7所中职学校(青浦3所、吴江2所、嘉善2所)统一招生宣传、统一录取手续。

二是示范区内高职院校(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政策对示范区内高中阶段教育开放招生。在示范区内,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国家政策通过普通高考跨省招生,同时根据江苏政策通过对口单招面向具有江苏学籍的中职学生招生。(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牵头2020年9月前完成)

2、统一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

示范区内统一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课程标准(以下简称“中职三科课程标准”),共同选用合适的国规教材,共同开展公共基础课教学研究;统一制定并执行专业技能、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标准,联合开发区域特色教材。示范区内学分互认,中职学生可跨校选课,在不同学校的学习成果可互通互认。(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牵头2020年11月前完成)

3、统一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平台。

建立管理平台,实现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统一管理。采用“籍随人走,学分互认,毕业互通”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学生的学籍随学生进入就读的学校,并由该校对学籍进行跟踪管理,在读期间学籍管理依据当地学籍政策执行。(嘉善县教育局牵头2020年12月前完成)

二、中期目标(2022年6月前完成)

1、建立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统一平台。实现示范区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统一设置。

目前示范区内各中职学校整体联动和互通不够,专业重复设置和专业空白的现象同时存在,人才培养结构和层次水准与示范区产业发展需求不匹配。根据示范区两区一县各中职学校结合历年招生情况及产业趋势、行业特点和企业重点,确定各校着力打造的优势特色专业、保留专业和弱化调整的专业清单。(2021年8月前完成)

2、建立示范区内职业教育教师信息服务统一平台。完善教师双向兼职机制,鼓励教师在学校之间进行系统交流。

通过区域内联合备课、同课异构、课例分析、沙龙研讨、课题研究、教学展评等方式积极开展联合教研。发挥区域内高水平专业师资的辐射作用,精选一批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实训经验、在所在学科处于领先地位的专家型教师,实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工程。不断修改企业讲师制度,调整外聘教师任用标准,把有真正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技术技能人才、乡土人才吸引来校任教;联合合作企业,在企业中设立合适的工作岗位,提升教师技术水平。(2021年6月前完成)

3、建立示范区内职业院校学生升学就业统一平台。在示范区内实施职业技能统一考核。探索跨省职业教育“中高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凡报名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的学生均需参加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建立示范区内中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优先推荐在区内企事业单位就业。上海市和浙江省指定相关高职院校与示范区中职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办学。(2022年6月前完成)

三、远期目标(3—5年内完成)

1、建立示范区内产教融合统一平台。

突出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深度融合,打破两区一县资源壁垒,打造示范区内产业规划与教育规划全面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全面对接、学校发展与企业成长全面对接、人才培育与区域发展全面对接的资源共享模式,实现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实验实训、科研攻关、项目孵化、培训服务等一体化发展。(2023年12月前完成)

2、加强示范区内职业教育高端资源建设。

争取发挥高端资源的牵引作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各指定一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与示范区开展合作办学。打造职业教育高地,结合示范区产业特点,引进或新建 1—2 所高等职业院校。(2024年6月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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