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失业生活不顺 上海一男子在地铁持刀捅人获刑

2020-08-05 17:59:18 作者:刘理 来源:东方网 选稿:付杨

东方网记者刘理8月5日报道:因长期失业生活不顺,男子钱某竟持刀捅伤女安检员,致其头部、脖颈及身体背部多处受伤。

记者从上海铁路检察院获悉,被告人钱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介绍,钱某某长期失业、生活不顺,2019年10月的一天,情绪低落的钱某某拖着一只黑色的行李箱来到本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外高桥北站一安检口。

当一名女安检员指示他接受安检时,钱某某个人不满情绪被点燃,他从裤袋中掏出一把折叠刀就对着这名女安检员一通乱刺,安检员头部、脖颈及身体背部顿时鲜血直流,钱某某仍持刀追逐女安检员。好在地铁保安及其他安检员及时赶到,在他们的合力下,钱某某被控制住。万幸的是女安检员由于穿着厚实的安检制服,仅构成轻微伤。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如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应当认定为 “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此处的“凶器”刑法体系中有释义,可以理解为两种:一、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二、为了实施违法犯罪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如水果刀、美工刀等。所以在日常生活中的用具,如菜刀、斧头、链锯等,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也是符合认定为凶器标准的。

钱某某在地铁轨交的公共场所携带凶器扎刺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上海铁检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并起诉至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钱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检察官提醒,生活中有些人以工作需要、家庭使用等理由试图将凶器携带上地铁,给地铁运营造成较大安全隐患。当下要求共创法治社会建设美好家园,作为一名地铁乘客一定要遵守安检的要求,因为其关乎所有乘客的人身安全。同时,我们也不应将生活和工作中的烦恼和负面情绪发泄到地铁安检员身上,冲动是魔鬼,一旦行为失控,悔之晚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