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2020-07-13 09:48:00 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3日电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通知》提出,社区医院建设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坚持社区医院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和公益性质不变,已有的财政补偿水平和优惠政策不降低。

《通知》明确社区医院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对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房屋、设备、床位、人员等资源配备,加强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提档升级,重点健全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并注重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综合管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

二是突出重点,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鼓励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特色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立心理咨询门诊。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并结合实际开设家庭病床。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加强医疗质量建设,严格机构内部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三是加强防治结合,按要求做好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工作,加强重点人员健康管理。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做好居民的健康教育,切实提升对辖区居民的健康管理水平。

《通知》还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合理规划社区医院建设的数量和任务目标,严格组织对社区医院进行评估。完成建设任务并经评估合格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可按规定程序将社区医院加注为第二名称。同时,要求各地完善社区医院建设的保障措施,强化对社区医院建设的过程管理,并注重社区医院建设与“优质服务基层行”和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工作的协调配合,形成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合力。(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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