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婴儿车抱走2岁女童还称“抱错了”!其实她儿子已经20岁了

2020-06-02 11:22:49 作者:郭剑烽 来源:新民晚报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光天化日之下在上海火车站一把抱起人家的2岁女童就走,被抓后还辩称“抱错了”,而事实上她自己的儿子已经20岁!今天上午,静安区法院在长宁区法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受人瞩目的火车站拐骗女童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谯某某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图说:庭审现场。郭剑烽 摄

法庭上,身着蓝色马甲的被告人谯某某神情淡然,一直简单地回答着“是”、“没有”、“不知道”,在没有听清楚问题而回答错误被纠正时,她忍不住叫出来:“要关我多久啊?”

另一边,被害人家属至今还胆战心惊,案发后一步也不敢离开孩子身边。2019年12月16日17时45分许,王女士与母亲带着一对儿女准备从上海火车站乘车回郑州老家。她们在车站东南出口处休息,不满2周岁的女儿在一旁肯德基门口踱步,突然一名推着婴儿车、身穿黑色外套的中年女子径直走来,抱起女儿就走。王女士立刻上前拦住中年女子,把孩子抢了回来。王女士的母亲也冲上前拉住对方并大声呼喊路人帮忙。王女士报警后,民警随即将中年女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这名中年女子姓谯,四川南充人,40多岁,平时在无锡某工地打工,案发前几日乘火车来上海探亲。当天下午,她打算乘火车回无锡租住地,因为行李较多,便拿走亲戚家的婴儿车用来放行李。当她走到车站东南出口时,看到小女孩站在那里,就上前对小女孩说“妈妈抱”,将孩子抱起就走。

图说:事发现场。资料图

谯某某供述,她与前夫育有一子,离异后与男友想生孩子,却一直怀不上,她看到小女孩聪明可爱,就产生了将女童抱回家自己养的想法,可刚抱着要走,就被孩子家长和热心旅客拦住了。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谯某某采用强制手段,使不满14周岁的女童脱离监护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涉嫌拐骗儿童罪,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承办法官、静安区法院副院长丁德宏告诉记者,被告人在公共场所公然企图抱走他人孩子的行为,侵犯了幼童的人身安全,扰乱了社会秩序,更有可能危及被骗儿童的身心健康,破坏原生家庭的幸福安定,影响极其恶劣。被告人到案后,已对她的精神状态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她可以承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由于侦查结果显示其没有贩卖或者额敲诈勒索的可能性,因此最终定性为拐骗儿童罪,在公诉机关的求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图说:谯某某自称抱错,却露出马脚。资料图

法官说法:拐骗儿童≠拐卖儿童

丁德宏表示,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其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一般来讲是以蒙骗、利诱为手段,对象多为学龄前儿童,也有偷盗婴幼儿的情况,其目的通常是由自己或者送他人收养。拐骗儿童罪的行为人不以出卖儿童为目的。而拐卖儿童罪则是以出卖为目的,拐骗、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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