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摩托车不戴头盔 罚!

2020-06-02 11:33:00 作者:袁玥 来源:西安晚报

4名女子乘摩托车未戴头盔 交警高新大队供图

近期,西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统一行动,“一盔一带”意识逐渐在市民中普及,越来越多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自觉佩戴头盔,但仍有人漠视规则。最近,有网友在网络发布了一张4名摩托车驾驶人骑车带人,乘客都未戴头盔的照片,引起西安交警高新大队重视,并迅速传唤当事人批评教育、处罚。

5月31日晚,交警高新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发现一网友在网络举报的4名乘车人未戴头盔的照片,照片中4名年轻小伙骑着摩托车停成一排,在路口等红灯,摩托车后座分别坐着4名年轻女性,她们均未戴头盔。民警从车牌号入手调查,连夜联系到车主将他们传唤到高新大队。

6月1日凌晨1时许,4名车主及4名女性乘车人到高新大队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4名未戴安全头盔的女性乘客各罚款50元。

据当事人称,他们5月28日19时多骑车从兴善寺准备去昆明池游玩,途中经过科技路与沣惠南路十字时被市民拍到未戴头盔违法行为。“我知道我们造成了不好的影响,经过民警批评教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谨记,我也要提醒广大‘摩友’遵纪守法,做文明‘骑士’。”一名当事人说。

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为落实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行动,西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处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从5月25日至6月8日,西安交警连续开展半个月的突击整治统一行动。行动期间,民警在各路口和重点路段,采用设卡与动态巡逻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车不让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进行劝导和纠正。

5月30日至31日,西安交警共设专项整治点位50处,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纠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违法行为520余例,纠处车不让人违法行为300余例,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360余例,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例。

(记者 袁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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